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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对小孩儿道,“快吃,吃完带你去买衣服。” 一大一小两个人,各自端着面碗,稀哩呼噜地吃完,完事将筷子面碗往水槽里一扔,抓了钥匙,领着方措出门。 他这地方是个老公寓,也不知道有多少年头了,斑驳墙壁上画个圈儿,里头住一个平头正脑的“拆”字,如今里面除了方牧也就住了两户人家,一个是八十多岁的独身老太婆,方牧在这儿住了一年多,也没见着有什么人来瞧她,这老太婆脾气古怪尖刻,从来不跟人来往,每次见着不修边幅游手好闲的方牧,跟看见社会不安定因素似的,必警惕地甩上门。另一对是开早点铺子的夫妻,有一个体重严重超标的小胖墩儿子。 走出门,是噪音漫天尘土飞扬的工地。方牧的悍马上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灰,一打开门,灰尘就纷纷扬扬往下落,方牧将小崽子拎进副座,系上安全带,自己坐上驾驶座,一脚轰下油门。 他也不知道养孩子到底是个什么章程,进了商场,没头没脑地转了半圈儿,最后打包了一打T恤,一打内裤和几条裤子,又在超市里配齐了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 晚饭是洋快餐,方牧对吃的没什么要求,好吃不好吃不知道什么时候对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进食对他来说只是一项必要的维持生命的必要手段,一只汉堡,三口两口解决,吃完了也不晓得是什么味儿。倒是对面的小孩儿,吃相相当凶残,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得好像在他的生命里只剩下吃这件事。方牧看着专心进食的小崽子,扯了扯嘴角,嗤的笑了一声,神情中带着自己也没发现的愉悦。 点的东西没吃完,方牧要了个塑料袋打了包。 回到旧公寓,方牧先打发小孩儿去洗澡,自己捡了小崽子换下的衣服,往水盆里接了水,倒了洗衣粉,随手搓了搓,就拿到水管下冲,完了懒得拧干,晾在阳台上。衣服啪嗒啪嗒往下滴着水,空气里飘着一股肥皂水的味道。方牧点了根烟,怔怔地看着,觉得自己的生活也如同那湿衣服一样,软趴趴湿漉漉,没任何着力。 小孩儿洗完澡,自己出来了,站在昏昧的房中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 别说,这小孩儿长得还挺好看,白净,秀气,一双眼睛乌溜溜的,看着像两颗被冰水洗过的玻璃珠子似的,特别纯净——反正长得不像他爸,方牧没见过他妈,不知道长得是不是像那个女人。 方牧扔了烟头,走过去撸了把小孩儿的脑袋,抓了车钥匙,一边往外走,一边说:“走吧,今儿带你去开眼界。” 小孩儿被方牧的大手拨得陀螺似的转了个圈,晕头晕脑地被方牧带出门。 去的地方是一个酒吧,酒吧外墙刷成蓝色,名字很简单,就叫“蓝房子”。酒吧布局诡谲,七弯八拐跟盘丝洞似的。方牧领着小孩儿,脚步不停,最后来到一扇平平无奇的门前,门前一盏昏黄的壁灯,一个穿着侍应生年轻男人看见方牧,露出熟稔的笑容,叫了一声牧哥,目光好奇地往怯生生地跟在方牧身后的小孩儿看了一眼。 门内,别有洞天,是一个小型赌场,虽小,却是老虎机、牌九、扑克、骰子五脏俱全。门一关上,立刻就隔成了两个世界,外界的音乐嘈杂全部远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金钱与权力交织的光怪陆离的世界。 不断地有人跟方牧打招呼,不断地有人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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