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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甚至差点没命,所以那人让洪珂琛去找余丛一是为了借刀杀人?可这完全说不通, 不说余丛一现在还活着,李学璋也并没有一定要杀余丛一的理由, 这借的刀一点不可靠。 那到底为什么?总不至于是随口指了一个人,食人鬼也带了个‘鬼’字, 谁想完全不是同类, 余老爷根本是个业余?若是这样他宁愿相信那人是想方设法给他们透露‘九鬼归阳’的消息,起码他从李学璋这里知道了‘九鬼归阳’虽然是远古传下来的,但流传经年残缺更改并不是无可能,起码李学璋找到了办法,虽然最后没机会实践是不是能成功。 所以九鬼归阳的作用是起死回生,那么从王征到余丛一是不是用的就是九鬼归阳?那人是为了提醒他们这个吗?可即使是真的, 又能说明什么?如果九鬼归阳已经被施术的人改过, 那他现在也不可能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现在的‘余丛一’到底算是谁起死回生了? 郑峪翔脑子里开大会开得一头雾水, 手机突然响起来吓得他肩膀一抖。电话那头的人告诉他隔壁有辆悍马要不要,车主买回来当收藏的, 他可以连牌一起先开走。 “好, 我现在过去。”郑峪翔不自然地掀起嘴角挂了电话。 对选车的要素郑峪翔首先要实用, 可是王征是个光看外表的货,觉得男人就该像悍马那样野性粗犷,但是他换了和女人一样多的车都没有换过一辆悍马。他没问过王征为什么,也不想知道为什么, 这会儿只想成全他的野性粗犷,也不管他觉得那车看着有多费劲,在城里开起来有多不实用。 说起来他郑二爷从懂事开始就知道钱的重要性,可实际他赚了小半生的钱却没给他带来想象中的满足感,反而是无处可花的落寞。他想送车送房,送了他的半生家产,可是想送的人不收,还把自己那点可怜的存款交给他美名曰‘替我存着’。现在想想那时他强买强卖地管了王征的衣食住行,从头到脚,从穿到用,他全包办了,但总觉得自己像个不正言不顺的内务总管。这会儿像是总算给自己找了个名分,给人花钱也花得理直气壮起来。 电话里说的‘隔壁’实际上是邻市,隔着一个多小时的车程,黄小仙半路说有新的业务,郑峪翔没留他,两人挥个手就算作别。等郑峪翔把车开回来时已经时值傍晚,晚霞映红了半座城市。 车里除了装着郑峪翔自己还有两大箱子给余丛一的衣服,不说别的,就是唐装那个扣在余丛一手里都要折腾半天,所以他是一次性把余老爷本来的衣柜全给换了。他脑子里想着他亲手选的每件衣服穿在余丛一身上是个什么样,手揣着兜跑上楼,不过刚抬手门还没敲下去,一只沈白玉就从角落里突然冒出来。 郑峪翔的手和视线一起收回来,审视着低着头的沈白玉把沉默的攻击力发挥到了最大。 沈白玉没了平时狗见骨头的神情,差点就像面对余丛一时话不出口先跪了再说地望着郑峪翔,“小爷,我终于见着你了,那地方太可怕。” “嗯?”郑峪翔面不改色地疑惑着沈白玉的话,那地方是指那仓库应该没错,里面有什么对沈白玉来说可怕的地方?其实今早回来时他还在想沈白玉是不是躲在仓库里的某个地方,最后被余丛一那招‘阳气大爆炸’给冲得魂飞魄散了。 “那仓库里的阴气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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