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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着下巴陷入了沉吟,作为一个想睡蝙蝠侠的合格铁粉,虽然他还爬着隔壁斯塔克家的墙头,但是,他自认他的粉丝素养还是很高的,至少,他和小丑他们那种爱他就要黑他的阿卡姆专属黑粉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 毕竟,在连威看来,通过伤害和破坏来吸引注意力的这种行为实在是太low了!单纯的恨意有什么意思?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我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连威觉得,是时候让小丑见识一下另一个世界的粉丝的杀伤力了!是的,就是杀伤力,连威确定自己并没有用错词,毕竟,连威相信,如果让另一个世界的粉丝们知道这个世界的民众们是怎么对待他们的心头好的话,他们所爆发 出来的力量绝对是足以让这个世界的人们叹为观止的。 而且,这也是一个机会——丰富人设的机会——阿尔弗雷德不是称呼他为恶作剧先生吗?虽然正统的恶作剧之神是阿斯加德的那位三公主,但是,他总不能对不起管家先生的称呼不是吗?不搞点事情的话,那岂不是对不起观众?不是吗?而且,论煽动人心,连威并不觉得自己会输给小丑。 更何况——连威瞥了一眼对面仅仅只是在他走神的那么一小段时间里,就已经到齐了的蝙蝠侠、小丑、超人和闪电侠。连威不由露出了一丢丢心虚的笑容,讲道理,他绝对不是因为看到刚刚超人和蝙蝠侠的(划掉)美色(划掉)对峙,脑子一抽才想出这么一个疯狂的主意的。 虽然这只是灵光一闪,可是,连威按捺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双手,但是,现在他所需要思考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接下来,他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达成自己的目的呢?虽然连威知道他所做的一切在旁人看来是那么的荒谬可笑,但是,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有些谎言,说的多了不就成为了“事实”了吗? 嗯?你问连威他到底想要干什么?——为了爱人而化身蝙蝠的黑夜骑士了解一下? 嗯?你问爱人是谁? 有什么比布鲁西宝贝更让哥谭人宠爱的呢? 在哥谭不爱布鲁西宝贝这就好像纽约人不爱斯塔克一样天理难容! 连威有理由相信,一个心有所爱的黑暗骑士,绝对比一个冷酷无情的蝙蝠怪人更加让人能够接受。就好像卢瑟会因为超人太过完美而恐惧甚至仇视他一样,蝙蝠侠之所以成为哥谭怪谈而不是传说的其中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蝙蝠侠太不接地气了,看看纽约的蜘蛛侠,虽然最初他也遭受了很多的非议,但是,现在要论哪个超级英雄最受他们所守护的城市的人们的喜爱,蜘蛛侠绝对是可以被提名的,毕竟,纽约人民的好邻居绝对不只是说说而已的。 不过,连威当然不是想把蝙蝠侠包装成蜘蛛侠那个样子,毕竟,就算他想,客观条件也不允许啊!他可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让蝙蝠侠变得和蜘蛛侠一样亲民——真要是那么胡说八道的话,他怕不是要被老爷做成表——虽然他现在大概就已经被老爷做成表了,但是,债多不愁嘛!连威表示他现在已经无所畏惧了! 而且,这么做的好处还有一点——不需要他费尽心思去引导,要知道八卦可不仅仅是女人的天性!人性是有缺点不假,但是,不是所有人都会臣服于这些弱点,毕竟,就算是小丑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煽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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