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永别了 (第2/3页)
这里生的事时,我还认定这三人应该是神仙难救啊。” 这次轮到易云疑惑了:“卡鲁斯,你是早探察到这里生的事吗。那为何不早讲?” “这忘了说。”卡鲁斯干笑,他总不能将之前说给阿克西听的“谬论”说给易云去听吧。 “回答你的问题。”阿克西转移话题道:“用来吸血的那三条大虫。叫做卜蚀血腐蛆,也算是魔兽的一种。但没有任何的杀伤力,虽是以血为食,但食量极一碗的血量就足以让它活存半月以上。若吸收的量太多,远它们的负荷时,就会全部排出体外 “说到这里你们应该就明白。会吸干那三人的鲜血,并不是耍让蚀血腐蛆喝的,而是用来保存血液的一种手段。” 卡鲁斯说道:“用这么麻烦的方法来取血?直接弄个创怀来放血不是更快?” 摇摇头,阿克西道:“会这么说,完全证明你是个大外行,人的血液一旦曝露空气中就会产生质变,也就是不再新鲜,利用蚀血腐蛆来取血。而后存纳于那三个以翼冰心石制成的容器中,才是保存血液新鲜度的最佳方法,而这也是魔药师常用来保存液体药剂的方式。” “魔药师?我网杀掉的那名水系法狂是魔药师吗?” 阿克西哂道:“仅只六星阶位,他远不够格,他的作用,应该是用来给冰心石容器注入水系魔力。确保能以低温状态来保存血液罢了,因为冰心石,是少数几种能传导魔力的特殊矿物,尤以水系魔力传导性最佳此外,毒血的收集。他们肯定是要用来当成魔药炼制的原料 “因为在现今千余种的魔药中,有五分之一左右的魔药,全都要用到毒血当辅助药材,毒性越强。炼制出来的魔药效果也越大,这部份你应该不陌生,因为在魔斗决赛。摩多所使用的浊凝血露,就是这类魔药中的一种。” 易云闻言怒道:“用人血来炼药,简直丧尽天良!” “就你那些同伴的情形来说。不只是血液能炼药而已。”阿克西凝视地上三人,道:“你应该没忘记吧,服用厉魂邪酿之人,体内积存毒性最多的地方并不是血液,而是脑部才。 “也就是说。吸干血液之后,他们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他们的头给砍下。然后冰封保存,有一名六星水系法狂在此待命,这点肯定无疑的!” 易云听完怒意更甚:“太可恶!实在太可恶!” 就在他们谈话间,从刚才传送过来的人群中,有一男子忽然站起,缓缓走了过来。 一头黑,脚步虚浮无力,就像是大病初愈的病人,他脸色苍白,表情疲惫,眼光全放在前方两个人身上。 “汉克!”兰妮呆了呆,毒先奔出,惊喜跑去扶着他。 汉克摸着她的头,温言道:“兰妮,这些年,真的辛苦弥,也谢谢弥。” 听到汉克叫出自己名字,兰妮一怔,满脸呆滞的惊容,顿时泣不成声,这一天,她已经等了好久好久 “大哥,从爱达镇破灭那天,我早已经绝望,从来不敢想的事。你来了。”走到面前,汉克带着苍白的病容,微笑道。 “你还记住以前的事?”紧紧抱住汉克,易云狂喜道。 “我说过了,他的记忆并非消失,只是被厉魂之毒禁锢着,现在毒性既解,当然就能回覆过来。”摆摆手,阿克西接着道:“他在那座石室就已经醒来,卡鲁斯也有简单和他说明今天生的事,以及你来此的目的,你们聊会吧,你的行踪已经曝露。外面军队包围网快将完成。本想一次传送,将你们所有人带离十里外的计画也得改变 “军队动员,就算顺利离开此地,也躲不过事后的追击,至少得到百里外的无人地域才算安全,也就是得连续施展十次的传送阵才行。我要先准备一下,连续十次的空间定位要花点时间,唉,从来没干过如此麻烦的事,若非这里是圣光寨。我直接将外面人全杀了是,哪里还要如此费事。” “真是麻烦您了!”易云诚心地道。 “不用谢,此事之后,我会向你索要报酬的。”阿克西说完,看了地上三人一眼,忽地挥手,三条大虫和存放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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