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赵云柳如心的小说_第六百七十七章 水火判官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六百七十七章 水火判官 (第2/2页)

,拿钱都买不到,也有残破的,自也收走,带回去融了,还能铸成好兵器。

    耗损了那么多爆符,总得收点儿利息回来。

    其他破损的物件儿,只要能带走的,赵公子绝不可气。

    扫荡这活儿,他也在行。

    “他的棺材板,貌似压不住了。”

    月神侧眸,似能透过虚妄,看见昏黑的幽冥之地。

    阴月王的棺椁,正嗡嗡直颤,棺盖一阵阵掀起,里面那位,颇有破棺而出的架势,坟墓被炸成一片废墟,不窝火才怪。

    “前辈,无意叨扰。”

    “待这一仗打完,定给你重修大墓。”

    赵云已毁尸灭迹,又将阴月王的灵位,摆在了废墟上,拱手俯身三连拜,这不止是说说,说到做到,待边关平静,他定来修墓。

    这还像句人话。

    躁动的阴月王冢,随之平寂。

    拜过,赵云才转身。

    迎面,便见一柄细长黑剑刺来,剑尖幽光闪射,距他已不过三寸,还未命中他,可怕的剑威便已破开了他眉心肉皮,有鲜血淌溢,乃绝杀的一剑。

    赵云色变,飞身后遁。

    竟还有漏网之鱼,他竟毫无察觉。

    然,他这刚动,便觉一股束缚之力加身,看样子,漏网之鱼不止一个,暗中还藏着一个,一个施展绝杀,一个以禁锢之法打配合,此一剑若命中,他必死无疑。

    危急时刻,他又动逆向召唤,瞬身不见。

    “消失了?”

    惊异声随之响起,此刻,才见出手者,一个黑袍人,一个血袍人,妥妥的准天境,皆蒙着面,看不清尊荣,只见一双幽寂的眸。

    他们,不属任何一个王朝,皆罗生门的刺客。

    他们,在罗生门都有着赫赫凶名:水火判官。

    这俩名号,世人或许不知,但罗生门的杀手都门儿清。

    水火判官可不是一般的刺客,他们经手的任务,从无失手,葬在他们手中的人,不计其数。

    相传,他们还曾绝杀过一尊天武境。

    至于真假,无人知晓。

    罗生门主派他们来,可见对姬痕的看重,也或者,是各大王朝太大魄力,要知道,一般人是请不起水火判官的,鬼晓得他们花了多少钱。

    “怎会消失。”水判官眉宇微皱。

    身侧的火判官,也寻不出端倪。

    大活人一个,说没就没了。

    事实上,他俩并非漏网之鱼,与先前的众杀手,根本就不是一拨的,只因来东南边关的路上,耽搁了些许,这才姗姗来迟,恰巧,今夜路过这片天地,也恰巧听闻了轰隆,这才进来一观。

    好巧不巧,撞上了姬痕。

    “好多准天境的气息。”

    火判官侧眸,看向了那片废墟,一大片的碎石,每一块碎石上,都染着鲜血,该是死了不少人,人虽葬灭了,却有气息残留。

    无一例外,皆是准天境。

    看狼藉的形态,该是爆符炸的。

    也便是说,先前有一票准天境,被爆符坑杀。

    若他所料不假,定是姬痕的手笔,被坑杀者,定是各国的强者。

    这就很吊了。

    一个地藏境,竟坑灭了这么多准天境。

    天宗的圣子,果然是一个逆天的妖孽,也难怪各大王朝这般忌惮,不惜耗费巨大财力请他们刺杀,如此人才,值得他们出手。

    “摆着阴月王的灵位,这是阴月王冢?”水判官一语沉吟。

    “该是不假。”火判官淡道,能见碎石上模糊的花纹,属阴月王朝。

    正因看出了,他才诧异。

    曾经霸天绝地的阴月王,竟是葬在了这鸟不拉屎的山林,若非亲眼得见,如何敢信。

    “定藏有宝物。”

    水判官说着,便挪开了脚步。

    阴月王虽为亡国之君,但却是货真价实的天武境,在那个年代,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他的古墓若无宝贝,鬼都不信的。

    “即便有,多半也被姬痕拿走了。”火判官口上说着,也在找寻。

    真是两个上进的杀手。

    人没逮住,竟干起了寻宝的行当。

    “或许有残留。”水判官道。

    话落,他就人首分离了,被人一剑卸下了头颅,滚落下去的头颅,还能望见自个屹立的躯体,他眸中是震惊,他是罗生门的水判官哪!最擅长刺杀,竟被人一剑秒了。

    出手的,正是赵云,一个逆向召唤遁走,又杀回了古墓,偷摸潜入,寻了最佳位置,施了瞬身绝杀。

    既是漏网之鱼,岂有不灭的道理,有这俩杀手盯着,睡觉都不安稳的。

    若幽兰在此,定会震惊。

    罗生门的水判官,竟是这般被灭的。

    若罗生门主听闻,不知该有多惆怅。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