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第2/2页)
到不少尸骨。 这一世起诉了徐州庆和徐母阮睛虐待罪,并未将人贩子的罪证揭发。 余争想找个未满月到孩子,完成替换的大计划。 可徐州庆哥徐母阮睛很为难啊,未满月的孩子也太小了点吧。 第137章 换子细节 如果是以前法律不健全的话,想要偷一个出来也不是难事儿,可现在医院都很正规的,每个新生儿都有记录。 再者,一般拐卖孩子的都是有哪个选哪个,最好是几岁孩童,比较好骗,也比较好运输的,不用费太大劲。 哪能像余争这样,具体要求几个月大的婴儿。 徐州庆和阮睛两个做不了,一方面是要的孩子太小,另外一方面是时间太急了,就给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之内就得把事情办成,哪能那么容易。 可余争给的钱太多了,徐州庆和徐母阮睛犹犹豫豫。 余争知道阮睛也有孩子,正好刚出生不久,十分附和条件,他急着完成这件事情,于是就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余争这么做事笃定了徐州庆和阮睛会同意,这两个人贪婪,视财如命,一辈子都是底层社会的蛆虫,干着违法乱纪的事情,要不然也不会去拐卖别人的孩子,去做这些丧尽天良的事情。 而且自己的孩子和有钱人家的孩子换一换,这又不是什么大事儿,并且有钱人家孩子的父亲还亲口同意了。 能让自己孩子变成豪门大少爷,去那里过人上人的生活,这有什么不好的?说不定将来孩子被教育的好了,有出息了,他们还能跟着沾光。 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个人都不会拒绝。 徐州庆和徐母阮睛本就喜欢不劳而获,投机倒把,再加上余争表示自己孩子送他们手上后,会定期打“生活费”过来。 这……还能每月拿上一次钱,以后生活都有保障了。 徐州庆当即答应,把自己亲生儿子,也就是余意交了出去。 余母那时候待产,临盆就是那几天,所在的高等私人医院正好是余家产业。 虽然说刚出生的孩子和几个月大的孩子肯定不同,可是余争胆大心细,利用的是时间差。 程家私生女那里,自从生下孩子之后,只是看了一眼,直接交给了余争。 那孩子早夭,却不是生下就死的,只是身体不太好,余家本就有不错的私人医院,再加上让孩子身处同个医院方便互换,自然是交给余争照顾比较合适。 结果余母生产前两周,程家私生女的孩子没撑住,去世了,这也是为什么余争慌里慌张找人贩子买几个月大的孩子,而不是早早准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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