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412节 (第1/2页)
“好咧!” 绵绵一挥手,沈美云要的那些东西,便迅速的出现在了她们的面前。 沈美云眼睛一亮,给绵绵把酸奶扎上吸管递给她后,自己则是打开了冰可乐,不得不说。 冰可乐的味道就是好啊。 入口的那一瞬间,一股气泡在舌尖上绽放开来。 只觉得整个人的暑气都消失了一样。 人也活过来了。 在配着小鲜香可口的小笼包,在啃两个鸭脖子,呜呜呜。 简直是神仙。 绵绵吃的停不下来,“要是每天能这样吃就好了。” “那不行,容易暴露,然后就有人把我们抓起来了,那样的话绵绵就在也见不到妈妈了。” 带着几分恐吓。 吓的绵绵瞬间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那可不行,绵绵不能和妈妈分开。” “那绵绵不吃了。” 沈美云摸了摸她头,“但是可以和妈妈一起吃,妈妈来收尾。” “不能让外人发现了。” 绵绵小鸡啄米一样点点头,“只和妈妈一起吃。” “这才对。” 祭了五脏庙,沈美云便收拾了战场,领着绵绵直奔下一站,黑市。 她之前在首都的时候,去过一次黑市,所以对于去黑市,也算是有了经验。 算得上是轻车熟路了。 胜利公社的黑市,就在那两个街道的中间,一过来就能看到站在街道口的人,他们神色和外面的人不一样。 怎么说呢? 那是带着一股天然的警觉和忐忑害怕。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沈美云来到黑市以后,没去找散客,而是进了街道里面后,敲开了一家破破烂烂的门。 “六哥在吗?我找六哥。” 这话一喊,屋内的人顿时警惕起来,“我们这里没有叫六哥的。” 沈美云,“我是熟人介绍来的,找金六子。” 喊六哥是尊重,但是喊金六子,代表着确实是熟悉的人。 要不然,也不会连带着对方的名字都能知道。 要知道,晓得金六子本名的人,可不多啊。 果然,随着沈美云这话一落,不一会的功夫,原本紧闭的大门,咯吱一声被打开了。 门内走出来一位约摸着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年留着寸头,瞧着样子就是一个精神小伙。 “你找我们六哥?” 沈美云嗯了一声,“找他做一笔生意,大买卖。” 这—— 那少年迟疑了下,晃动了下竹竿一样的身板,四处看了下,“你进来吧。” 沈美云点了点头,随着少年进去那院子后,她这才惊觉,从外面看着一处破破烂烂的屋子。 进去以后却是九拐十八弯的,走过了一个连廊后,这才到了正房内。 沈美云看着这屋子讶然起来,因为这屋子的构造和老北京四合院像极了。 只是,是老北京四合院的缩小版。 “你看出来了?” 少年叫沙竹,处于变声期,连带着声音也跟公鸭嗓一样。 沈美云嗯了一声。 沙竹有些意外,“我六哥说,能看出来我们房屋构造的人,都是我们六哥的顾客。” 六哥说,这种顾客非富即贵,手里都是有好东西的。 是他们的大顾客。 沈美云听到这,越发对金六子好奇起来,她以前不来找对方,那是因为没有靠山。 如今敢来找,那是因为她背后有了季长峥这个靠山,哪怕是被金六子知道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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