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0章 (第2/2页)
但曾怀荏还是当众说了出来。原本面无表情的郎校民,眼神深处不禁有怒意和杀意一闪而过。 再看坐在他左右的曼曼、莫弃、范达克、房传蝉,这一瞬间皆有杀意。 郎效民:“叛离宗门,损毁宗门至宝,代价必须承受,无论你愿与不愿。”顿了顿,他又加了一句自己想说的话,“若因你叛门之举,华总导令你获益,则宗门当无存。” 他给曾怀荏的行为定了性,就是叛离宗门,且损毁了宗门至宝。养元谷中的宝物有很多,但能称得上宗门至宝的只有两件,扶风盘和九转紫金炉大阵。 在所有违反门规的行止中,这是最严重的顶格事件了。 修士不是不可以离开宗门,自古以来,有很多修士因各种原故、以各种方式离开了宗门,有的还与原先的同门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具体事件的处理方式各依缘法。 但这与“叛离宗门”可是两回事。对叛离宗门者,最轻的处罚至少也是废去修为,至于性质严重者,是不可能让其活在世上的。 修为越高、门中地位越高,所受处罚则越重。 按照世俗中法律,假如就按盗窃罪的规定,数额不大甚至都够不上刑罚,假如数额特别巨大,顶格可以叛无期。 但这不是世俗间的盗窃案,修士的很多行为在世俗中也是无法界定的。 曾怀荏:“我只是想救我的儿子。” 朗校民纠正她道:“此非救人,救他的人也不是你,而是矿区的医护人员。生老病死众生之常态,无病无灾亦有老死之忧,难道皆可肆意妄为? 由果见因,你所行非因‘救子’,只因‘纵私无忌’。因‘纵私无忌’,你违背门规、叛离宗门、毁损至宝、仇报恩行。 有私非罪,罪在肆纵己私,犯他人之私、众人之私。以一己之私,胁天下无私,此世事之大谬!” 这里不是世俗间的法庭审判,而是宗门裁议。修士最重缘法因果,所以在这种场合是一定要问论明白的。 曾怀荏认为,自己一切行为的动因,只是想救自己的儿子,这是想占据道义的高点。所以她方才又提出要求,要华真行用九转紫金丹去救他的儿子。 假如华真行在现场,当面拒绝了这个要求,仿佛便会承担某种道义指责,因为他真有九转紫金丹,而且知道怎么使用九转紫金丹。 假如跟着这个思路走,朗校民无论怎么驳斥曾怀荏,都会将这场问论带偏了方向。这里要裁议的是曾怀荏的行止,而不是讨论华真行该怎么做。 九转紫金丹是华真行之物,如何处置不是曾怀荏能决定的,也不是在场众人应该讨论的。在这场合讨论这种问题,就意味着缘法有偏,不是修行指引反而是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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