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4章 (第2/2页)
一次参与昆仑盟议事表决了,接着执行资格就会被方外门取代。像这种事,二十五派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即可……” 曼曼:“会不会有人不同意呢?” 白少流:“当然可以不同意,但谁想提出异议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自愿站出来也要求担任执行宗门、认为自家比方外门更合适,而不是把别人推出去取代方外门。” 白庄主介绍了一番昆仑盟的议事规则—— 比如提名方外门为轮值的二十五派执行宗门之一,假如有宗门反对,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该宗门认为自已更合适,并站出来说明理由。 举个例子,假如五梁派站出来反对,那就意味着五梁派自认为比方外门更适合。 但是五梁派不能说方外门不行,却推举千流山。因为这种事本就遵循自愿原则,千流山若自愿,那就自已站出来,用不着五梁派搅浑水。 修士行事,与世俗还是有区别的,首重缘法,而且这种场合、这种事情,没有大成修为最好就不要乱发言了。 修为并无歧视之说,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执行宗门,必须愿承担执行之责,也必须要有执行之能,就像今日拿下陆高乾,寻常修士可真没这本事。 假如有宗门不认可方外门,也要自愿申请,最终也是由二十五派代表共同表决。像这种事,只要二十五派代表中半数以上同意就可以通过了。 还有一些重大事项,则须二十五派代表全体通过。 假如是涉及昆仑盟宗旨的根本问题,就不仅仅是二十五派代表能决定的,而是要在天下宗门大会上,由天下宗门甚至包括各路散修共同商议,最终论定。 有人可能又要问了,假如某些问题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又该怎么办? 问这种问题的人,首先要了解一个事实,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能达成共识的,自古及今,各种矛盾冲突都始终存在。 面对无法达成共识的问题,根据性质不同,可以有两种做法。 首先是求同存异。先明确那些可以达成的共识,比如制定法律,然后包容那些无法达成的共识,比如并不违反法律的风俗。 任何形式的求同存异,都是建立在“同”的基础上去包容“异”。同是基础,代表了一个组织最根本的宗旨与共识,比如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明认同。 假如失去了最根本的宗旨与共识,无论任何组织都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要么崩溃要么变质。比如华真行当年在非索港建立的新联盟,其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 新联盟要改变整个几里国的现状,必须先回答为什么改变、怎样去改变、改变的目的是什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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