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第2/2页)
对打练习过,比起崇烨,金丹中期的雷系魔族可一点也不够看,而且云宿还知道魔族的弱点,这下正撞在他手里,本来以为是逆风局,打起来竟然格外顺手。 柳金戈紧紧的抓住椅子的俯身,银色的眼里满满的兴奋,他殷红的舌如同蛇信子一般舔了舔唇,“原本以为是只软绵绵的小白兔,没想到这么有意思……秦争的眼光真不赖……” 天眼旁的玄昊冰冷的眼睛里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他修长手指轻轻拂过天眼之镜上云宿那张漂亮的脸,声音低低的,竟听得出与有荣焉,“他可是毫不手软杀过我一次,怎会落败在这下等的魔族手上。” 道童:“……” 听起来还挺自豪?是谁历劫失败以后捂着心口一副弃夫的凄惨模样? 两名道童甚至怀疑自家主人在历劫的时候就是因为碰上了这条漂亮小龙,因此沉溺在其中,他们记得当时天尊到了极限之时,他们曾唤过他、想将他唤醒,若是在历劫之中最痛苦之时是极易将他的一魂一魄招回来的,凭他们对自家天尊的了解,区区劫数,他一眼能看透。 但当时竟然没有将他唤回来,他又坠入了深深的梦里。 也许当时的小龙是最难舍的温柔乡,没有那挖心之痛,他可能永远也醒不过来。 一旁的魔魂扬起了嘴角:“本座可是魔圣级别,这低等魔族是什么蝼蚁?” 云宿虽说有一桩自己也不记得的战绩,但是雷霆好歹是金丹中期,他不过是金丹初期,他的优点是之前被崇烨训练过、还拥有一把十级仙剑。 只是个体等级的差别是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不过是一时的压制,耗起来云宿根本耗不过。 他需要速战速决。 心境的提炼和长久以来在浓郁的灵气中修炼的优势显了出来,他虽然比雷霆差了一个等级,但是丹田处灵力的储备相当厚实,他还是曾备受天道宠爱的龙族,妖修甚至不人修更能感知到灵力,他们只是在“智慧”上稍有不及,而现在是单纯的战斗,再聪明的脑袋都比不过战斗直觉。 崇烨的手法真的狠,云宿疼的那两三天一点也没白疼,他还吃了一滴凤凰血,崇烨亲自帮着炼化了,之后简直身体棒棒,跟练了金刚不坏身似的。 云宿丝毫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在他的理念中魔族是灵界的仇敌,见之杀之,原本以为自己得知是魔族会恐惧,没想到一点都没有,他胆子还挺大。 如此一顿猛攻,差点把雷霆逼出擂台。 他的攻击实在太密了,单纯的暴力战斗,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招式,几乎是招招夺命,观众再也没有空瞎讨论,看得直屏住呼吸,紧张得都冒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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