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1/2页)
在梨花镇里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没有一歌在的时间固然是有些无聊的,但镇子里的镇民总是很照顾他,有事没事都喜欢来家里串串门,跟殷诗唠一些家长里短。 镇子里的风,镇子里的阳光,镇子的一草一木,镇子的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缓慢的治愈着殷诗的心灵。 曾经一歌问过他:“你喜欢这座小镇么?” 殷诗那个时候回答:“不知道。” 那个时候的殷诗是真的不知道,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更不知道自己活下去的意义。 但是现在,殷诗好像有些明白了。 他有点喜欢上了这座小镇。 殷诗突然想要努力的活下去,活下去不是为了让生命继续延续。 而是活下去之后,就能感受到第二天的早晨梨花镇里的太阳晒到人身上温暖的感觉,就能感受到来自小镇里的勃勃生机。 活下去就能看见那些可爱的孩子们在下雨天里像个小鸭子似的叽叽喳喳的踩水,活下去就能听到镇民对他说的每一句真情实意的“早安。” 这座充满神秘与善意的小镇,在突如其来的一天迎接了一个遍体鳞伤的青年,他们不在乎青年的寡言沉默,也不在意青年满是鲜血的双手。 而是用独属于自己的宁静与温和,一点一滴的去治愈青年身上的伤口。 殷诗抬眼看了看面前的小院,一开始破旧灰旧的小院,不知何时突然变了。 在进门的地方有一歌亲手搭建的猪棚,猪棚旁边是菜地和鸡圈。 鸡圈旁边种了很多野花,是一歌亲手从山上挖回来的,美名其曰是要提高生活质量,其实就是一歌闲得无聊,那些花都被鸡给啄秃了。 一歌总是喜欢弄一些精致小巧的物件回来,自从他跟殷诗睡在一起之后,这一点尤其突出。 屋子里面的家具基本上都翻新了一遍儿,在窗户上面还糊着几个丑兮兮的小印花。 这都是一歌亲手剪的,家具也是他亲手做的,他总是这样,只要是跟殷诗沾边的东西,他都不喜欢让别人插手,全部都揽了下来,自己一个人包办。 一歌真的是个很神秘的人,也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像一只大型的猫科动物,高兴的时候就喜欢拼命的黏着你,不高兴的时候就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一样,明明想要自己一个人生气,却又害怕殷诗不过来哄他。 但是这些的这些,殷诗都不讨厌。 一歌的存在,让殷诗彻底明白,自己想要活下去的真正意义。 他想好好的活着,想活的久一点,让一歌高兴的时候能够黏着他,在一歌生气的时候蹭过去哄他,想跟一歌一起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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