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从时间管理开始_第9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93节 (第1/2页)

    室内大部分堆积的,都是灵气消散殆尽,已经报废的灵石,如小山般成堆放在各处。

    凌云破拿青萍剑拨开废弃灵石,从里面翻开一枚避水珠来。

    避水珠,作用是形成半径约一丈的球形无水环境,并且将水全部隔离在外面。

    考虑到修士大多能够龟息,在水下无需呼吸,导致这个法宝既稀少又鸡肋,往往只有在特殊环境下才能发挥作用,比如水压极大的深海海底……

    凌云破随手将避水珠收好,只听见旁边的安知素笑道:

    “师弟,你看这个?”

    她用霜降剑拨开石堆,从里面发现了一只三足青铜小鼎。

    凌云破仔细一看,只见那小鼎大概双手大小,表面锈迹斑斑,显然其上阵法已经失效。

    鼎上还有盖子,掀开一看,里面放着一张符箓……

    咦?

    那符箓上的文字,罗衍在玉清观里却曾在典籍上见过,是即便在上古时代也相当稀罕的“万里水脉神行符”。

    此符一旦激发,便可以带人从任何一处水脉,跳跃至互不相通的另一处水脉,因此堪称绝世的跑路神器。

    唯一的缺陷在于,要给万里水脉神行符充能,需要动用壬癸之水精。

    前文提过,壬水精华仅存在于北冥极深之处,寻常修士极难抵达;癸水精华更是天下奇物,无从寻觅。

    因此,苛刻的续航条件,导致这种符箓的绘制方法并没有流传下来,如今已经是彻底失传了……

    然而凌云破却不同。癸水精华已经从离宫之中得到,炼化在后天五行大灭绝神光之中;壬水精华也已从五芝群岛的上古遗迹阵法里获得。因此,他是具备这上古神符的使用条件的。

    “这符箓看着有点玄奇,我带回去研究一下。”凌云破随口找了个理由,便要将这张符箓占为己有。

    安知素自无不可。

    对她而言,哪怕是找到了素鸣、真昧两柄无上仙剑,只要师弟说一句“师姐我想要”,说不定都会直接送出去了。

    一张认不出来路的古代符箓,又能算什么呢?

    见师姐笑着点头,凌云破便去拿那符箓。

    结果手一触到符箓,就看见其中纹路忽然亮起,灵气流转之间,竟是已经被发动起来!

    凌云破:???????

    等一下!我可没有催发它啊!

    这样的念头在刹那间闪过,凌云破和安知素便同时消失了。

    现场只剩下两个小小的涡旋,那是周围的水流在填补他们身体消失后的空穴。

    很快石室又恢复了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

    第三名受害者出现了。

    死者是碧云峰主的二弟子,女剑修,死亡前被斩去双臂。

    根据蜀山弟子所说,这位剑修平时性格宽厚,与人为善,几乎从未和其他峰的同门起冲突,更不用说青螺峰了。

    死者现场的留言却是“贪婪者,斫其双臂。苏渐。”

    景华真人向碧云峰的其他弟子,询问了这名女剑修平时的修行资源情况后,心里便大致有数。

    凶手……对蜀山诸峰之内的秘辛如此熟悉,必然不可能是锁妖塔里的妖魔,亦或者蜀山之外的人物。

    肯定是蜀山内部的弟子无疑。只是不知,对方究竟是游离在外部,还是在现场这些人群之中。

    他的目光扫过在场诸人,众弟子们都有些忐忑不安,只有重获自由的玄石峰弟子们,表情阴沉地互相交换眼神。

    第五十四章 天生剑骨,瞬间洗髓

    “这里是……”

    凌云破毕竟是被昆仑镜传送惯了的,很快便从眩晕中回过神来。

    放眼望去,尽是赤潮!

    两人此时正身处一片血海之中。

    安知素也定了定神,望着周围,皱眉说道:

    “这里是‘血池’。”

    “师姐你是说,我们被符箓传送到了第二十八层?”凌云破惊诧问道。

    “是的,如果塔里没有第二处血海的话。”安知素驾起剑光,在高空中转了一圈,“有些不对。”

    “什么不对?”

    “血海空间,应为露天,而且周围一望无际。”安知素沉声说道,“师弟你看……”

    凌云破望向周围,只见头顶上方并非天空,而是赭红色的砂岩,差不多十余丈的高度,向四周延伸并缓慢下降,直到水天相接的尽头,给人以某种透不过气的逼仄感。

    换言之,这里与其说是“海池”,不如说是一处面积较大的“封闭式地下湖”。

    对于常人来说,封闭式地下湖的危险在于,水面上的空气是封闭的,氧气很快会消耗殆尽。

    但对于修行者而言,这反而不是问题。

    凌云破随安知素一起,沿着血海上空巡游数圈,才确认岩壁上并无任何开口。

    接着,两人又潜入血海绕了数圈,便发现海里也无任何生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