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卷王九零升职记 第115节 (第3/4页)
凶手有一个安全的地方来囚禁江小美,因为案子性质太过恶劣,我们通过各种手段查了豫东市的各种地下室暗房,还有平时搜索不到的地方,没有任何收获。” 刘队长说:“当时还没有刑侦队,这案子是我负责的,不夸张地说,我们能把豫东都翻了个遍,可就是没有找到一点线索。” 田副队也叹气:“我没跟着办案,但这事我也记得。” 黎旭又把顾平安画出来的那几张照片贴到案情板上,“然后是三年前,也就是87年,余大力收破烂收上来几本初中课本,在里边发现了这样的几张照片,他当时刚出狱,觉得害怕就把书跟照片都烧了。” 刘队长不由抱怨道:“这老头子也是绝了,你不敢报警,哪怕把书扔到垃圾堆里呢,怎么就烧了?真是老糊涂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他不但烧了,连在哪儿收的都记不清!” 顾平安突然道:“他是真记不清吗?还是怕得罪人,才不敢说是从哪收上来的?他当时也就五十出头吧,真不算老。他说收了半车东西,能都是书吗,记得是课本,却不记得是什么课本?我总觉得他没有说实话。” 黎旭皱眉:“如果余大力在这一点上有所隐瞒,那也就是说他可能认识照片的主人,他被灭口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可如果他认识这个人,害怕这个人,又怎么会去偷他的东西呢?” 顾平安无奈道:“也对,确实说不通。” 黎旭也只说这里确实存疑,就接着说下去,“余大力是在87年10月份收的破烂,他只看到了照片,不确定这些照片是在哪一年拍下来的,但其中一张照片的部位和83年江小美照片有重合,部位相同但花纹不同,肌肤状态不同。也就是说这肯定有另一个受害者,但不确定是在哪一年被害的。” 他说着在这名受害人的被害时间上画了个问号,又接着道:“然后就是大前天,6月7号,余大力在东关大集上偷了一个钱包。” 顾平安把钱包推到桌子中间展示,黎旭又把那两张照片贴出来,“余大力在6月7号偷了钱包发现这两张照片,在6月8号也就是前天下午,他把钱包放到了开发区派出所的户籍科内。开发区那边的田所长确定这是人体组织后马上通知了我,我这才想到83年的案子。” 他又简单说了昨晚发现曹旺和余大力后发生的事,“现在余大力死了,鲁法医初步判断是自杀,现有的线索是这些照片还有夹着照片的是初中课本和一个大概的范围。” 顾平安把豫东地图贴出来,在开发区那儿标注上西胜路的位置,“据余大力说,那本夹着照片的书就是从这里收上来的,但第一起案子发生在东城区,死者江小美也是东城区居民。” 黎旭道:“通过肌肤纹理状态,已经确定钱包里的照片和书里的照片不是同一名受害者。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已知的有三名受害者,只有83年的江小美确定了身份和被害时间。其他两位只有照片,受害者的长相身份籍贯年龄和死亡时间都不可知。” 顾平安说:“如果这是连环杀手的话,不一定只有三名受害者,我觉得我们需要把这7年豫东的失踪人口都找出来,看看时间上有没有吻合。” 刘队长皱眉:“你这是没办法的办法,这两组照片一组是你通过余大力的描述画出来的,另一组拍的太近了,能看到肌肤纹理和花纹但可参考性不大,你敢说这就是7年内的吗?也许是7年前10年前的,凶手把它留作了纪念。” “确实有这个可能。”顾平安说,“这两年照相机对于双职工家庭真不算是稀罕东西。但在7年前能买得起照相机的人不多吧?而且这两张近照的清晰度可能是用专业相机拍出来的,所以我觉得余大力发现的这两组照片都晚于83年那一起,钱包里的这两张更有可能是近一两年的,从相机和照相馆排查,也算一个思路。” 刘队长被她毫不客气地反驳倒也没生气,他盯着照片看了看,点头道:“你说得对,清晰度确实不一样。” 邹卓说:“也就是说我们要找的是住在西胜路有专业相机,有初中或高中学生或者老师的家庭。” 小郭道:“如果凶手家里有上初中的孩子,现在可能已经大学了,毕竟已经三年了。是不是可以缩小一下范围,找西胜路在87年初中毕业的孩子。初中毕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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