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第2/2页)
交代,让他们在和沈澈谈判时不要向他透露半点关于他身份的信息,他们一直都守口如瓶。 “沈澈,你应该明白,很多作家他们比较低调,不愿意自己的真实身份曝光,所以关于你提的这一点要求,可能我们要先问过他本人的意见。” “如果太为难的话就不用勉强了。”沈澈也不是非见不可。 他只是感到好奇,为什么他要指定他来出演陈凛?难道他是他的粉丝? 谈判不知不觉中已经进行了一个多小时,老总让秘书拿来一份刚刚拟好的正式合约,对沈澈说:“如果你这边没有问题的话,那就在上面签字吧。” 他们明明是资本的那一方,却比演员更为迫不及待。 沈澈拿起笔,和经纪人一起仔细浏览合约的内容。 他感觉自己签的不是演戏的合同,而是一份卖身契。 天骏这边的高层们也是没有办法,作家那边跟他们签的合约里有一条附加条款,那就是男主角必须邀请到沈澈来出演,否则的话合约作废。 所以他们只有真正请到沈澈来出演男主角,才能正式拿下《余孽》。 - 离开天骏后,沈澈和经纪人回了商务车上。 经纪人如视珍宝般将合同小心翼翼收进公文包,他终于体会到被五百万大奖砸中的感觉了。 这种大ip放在以前想都不敢想,没想到居然拿到手了。 沈澈刷着微博,发现《余孽》在热搜榜上已经有了词条。 ——传闻热门小说《余孽》即将进行影式化改编。 消息是二十分钟前放出来的,也就是他前脚签了合约后,影视公司的人后脚就买通营销号,发了这个模棱两可的消息,故意先引战,抬高热度。 短短二十分钟内,评论已经数千条,清一色全都在骂。 [《余孽》的热度都敢蹭,是看它影响太大了吗?麻烦营销号做个人吧,这种不切实际的消息也敢往外放。] [没有人能演的出我心目中的陈凛,哪个演员敢接,我对他一生黑。] [呜呜呜,快告诉我这是假的,连我最爱的小说也不放过吗?如果真卖了版权,我只求求不要魔改。] 沈澈往下刷着,没想到居然能看见自己的名字。 [如果是沈澈来演男主角,我真觉得可以,问题是沈澈资源那么虐,应该够不到这么大的饼吧?] [楼上的观点我同意!当初写小说时我代入的就是沈澈的脸!只有他才能演出人物的多面性。] 陈凛这个角色很有挑战,既要演出他在警校学习时的那种意气风发的少年气派,也要演出他当卧底期间桀骜不驯的反派气质,与从容不迫的外表之下所掩盖的胆战心惊,同时还要演出后期卧底事实暴露他的各种困境与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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