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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农场下凡尘 第16节 (第2/2页)

    所以碑林不仅存在,还从北宋开始一直延续到今时。

    第22章 为自己杨名

    摹本说他是无价,一点也没错,但要是身处长安,那价值肯定大跌。

    虽然不是人人都能进碑林,但有功名的读书人定是直接去碑林自己模仿、借鉴才是最好的办法。

    于同甫肯定的点点头,“为兄从不说假话,也从不说大话。”

    石仲魁点点头,示意于同甫可以出题了。

    等他一字一字的倒背某一段时,正堂内外就只剩下背书声。

    就连于洪高回来了,小丫鬟和小厮们都没发现。

    大概半个时辰之后,连续让石仲魁背了十几段的于同甫惊叹一声,“为兄今日方知人外有人的道理。”

    说完站起来,抱拳对石仲魁行礼道,“贤弟聪慧如此,来日定然科举传胪、金殿唱名,为兄先在这恭喜贤弟了。”

    “这个”,石仲魁忙站起来回礼道,“兄长莫再夸了,小弟不过是会背书而已,要是连秀才都考不中,传出去只会被人笑话。”

    “没志气。”

    众人一惊,回头就见于洪高一身绿色官服走了进来。

    ps:鞭子的官服应该没几个人喜欢,明代是红青绿。

    一到四品为红,五到七品为青,七品以下为绿。

    但大周既然是干掉前陈朝廷,用明代服饰的概率就很小了。

    所以本书中七品以下用青色,五品以下用绿色,三品以下用朱色,三品以上用紫色。

    于洪高刚才站在院子里,确实也被石仲魁惊到了,但他比于同甫要更了解石仲魁。

    稍微一想就知道这小子是故意为自己扬名。

    这种做法有好有坏,但只要谦逊、有礼,不惹人嫌,出名还是好处更多的。

    “思成和伯谦跟我去书房,其他人都散了。”

    一句话,顿时把下人们吓的四散而逃。

    跟着于洪高父子去书房的路中,石仲魁不由暗自想着,自己是不是太刻意了。

    但他却不后悔搞出今日之事。

    古代道路不畅的情况下,名声往往由亲朋好友嘴里传出去。

    与其让别人来形容自己,还不如主动,并且有计划的营造自己的形象。

    而且,古代士林和官场上,名声太重要了。

    官场先不提,科举考试时,名声有时候虽然会是负担。

    但绝大多数时候,才子之类的形象,肯定会给主考官和其他士子先入为主的印象。

    主考官石仲魁没那个资格和关系去影响他。

    但要是士林认可某个人,不仅获得一层金身外,今后你考了第一,议论的人就会少很多。

    而且自己越出色,越出名,于洪高也就越有动力帮自己。

    好老师非常重要,但好学生对老师来说,同样难得。

    而且等入了官场时,一些人会慕名上门结交。

    这等于给了石仲魁一个接触更多年轻官员的机会。

    有句话不是说,多个朋友多条路。

    还有政治的目的就是把自己人搞的多多的,把敌人搞的少少的嘛。

    还有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书呆子你就和他讲道义、讲理念。

    追逐名利者,你就帮他达成目的,即便不行,也能认清这个人,先尽量不得罪。

    必要时,下手也不会有心理负担。

    三人进入书房,就有小厮送上茶水和糕点。

    看着精致的糕点,让石仲魁明白,于家的家境应该不错。

    而且那么多小厮和丫鬟,可不是一般家庭养的起的。

    但石仲魁没想到的是,于洪高并没说学问上的事。

    而是叹息一声对于同甫说道,“思成,你外祖刚让人送了一封书信给我,你先看看,再给伯谦看看。”

    于同甫和石仲魁同时一愣,这家书即便是亲传弟子,也没看的道理。

    然后于同甫和石仲魁都误以为,家书里应该是提到石仲魁。

    石仲魁皱眉思索是什么事时,于同甫则想到亲娘说的,要不是自己没有嫡亲姐妹,亲爹说不定就想招石伯谦当女婿的话。

    但此时于同甫心里却没多岁排斥的心理,可惜于家和缮国公府别说嫡亲小姐了,就是庶出的女儿都有没。

    要是把,分支的女儿嫁给石仲魁,那又是看不起他。

    之前他以为石仲魁只是个聪明点,运气好点的新师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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