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第1/2页)
方雨问:“怎么想到带包子给我吃。” “你午饭吃很少,”陆与闻轻笑,“知道你会饿,下次不许这样了,好吃吗?” 方雨一脸天真的笑,给他看包子的馅料,“豆沙馅的,要尝尝吗?” 陆与闻一口咬了半个,方雨吃掉剩下一小半,再掰开一个包子,芝麻馅的,他喂陆与闻吃完,他对给陆与闻喂食向来有莫大的兴趣。 “你吃,别喂我了。” “我吃饱了,我吃了很多你的口水。”方雨不知害臊,陆与闻听了倒耳热,刮刮方雨的鼻子,“羞不羞?” 方雨没接话,懵懵懂懂地笑,害羞换不来他想要的,倘若不是他主动,他和陆与闻未必有今天的光景。 假如真能心想事成,再丢弃羞耻和脸皮他也是愿意的。 他面向陆与闻,笑容纯真,提的却还是那个要求,“你再亲亲我,吃我的舌头,我还要你亲。” 陆与闻很苦恼,情动的方雨犹如换了个人,粘缠得令他招架不住。 他钳住方雨的下巴,问:“怎么那么爱撒娇?刚认识你不这样啊?” “我不会对别人这样,我只跟你撒娇,”方雨像猫似的舔陆与闻的下巴,“只有你对我好。” 陆与闻深吸一口气,道:“你别动,我来。” 如果让方雨主导又是一场祸事,不过接吻而已,他也可以。 他先是在方雨额头亲了亲,方雨乖乖地不动了,眼睛藏着欣喜,嘴唇随后落到方雨的脸颊,软软嫩嫩的,有他钟爱的气味。 在亲上方雨的唇之前,陆与闻认真地想了一遍,他喜欢方雨吗? 他想应该是喜欢的,方雨长得好看,演技好,人也好,很照顾他,相处起来很熨帖,认识以来他们没吵过嘴,更别说闹矛盾。 但凡是个人,都或多或少有让他感到不舒心的地方,但方雨没有。方雨从头到脚都很合他心意,即使有时会捣蛋,也黏人了些,可平心而论那算不上缺点。 他喜欢和方雨待在一块,那么,这就是喜欢了吗? 他也喜欢风,喜欢雨,喜欢温和的太阳,喜欢猫猫狗狗,剧组的大黄狗除外。他还喜欢带香味的物品,小时候喜欢过毛茸茸的玩偶,这些喜欢和对方雨的喜欢有区别吗? 要到哪种程度的喜欢才能在一起? 到了通晓人事的年纪,没有谁不对肌肤相亲怀揣好奇与渴望,他也不例外。但他的兴趣较同龄人而言不太强烈,有很好,没有也无妨,他信奉顺其自然—— 迟早会遇到一个他喜欢也喜欢他的人,他会和这个人坠入爱河,结婚,然后相伴到老。 迟早是什么时候呢?会是现在吗?以为什么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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