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之后 第103节 (第2/3页)
那张明明每天都能见到、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才意识到兰哥儿已经彻底长大的英挺面容。 而这张面容的主人喜欢他。 喜欢。 絮果的耳朵都红了,就像是会冒烟一样。他感觉自己就像是被强制分裂成了两个,一个在脑海里说,你别自作多情好吗?兰哥儿为什么要喜欢你啊?另外一个则在说,兰哥儿肯定是在写话本啦,看则优而写嘛,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对这些话本有多上头。 但下午自学逃课后,絮果还是没忍住,问叶之初:“我有个朋友最近有点烦恼……” 絮果和叶之初此时正在望仙楼门口的小摊上排队买菩提玉斋。 说白了就是蛋炒饭。 是雍畿最近新流行起来的一道便捷菜,就像是古楼子一样,随买随走,被装在了比较结实的纸盒子里,还附赠一双木筷。由羽卒和开源寺联合推出,一经问世就迅速风靡了整个雍畿。 哪怕是絮果这个少东家也要排队。 这些年,在经过连大人、羽卒以及吴大娘子三人不懈地通力合作后,絮果已经重新掌握了他阿娘生前旗下全部的产业。絮果最近在琢磨的,就是该如何按照他娘生前的遗嘱,把除了背叛者以外的人应得的部分给分出去。她们已经为他做的够多的了。 只是羽卒姐姐看起来完全没有想要分家的打算,她理所当然地觉得娘子的东西永远都该属于娘子,娘子去世了,那就该是少东家的。 叶之初举着一把硕大的油纸伞遮阳,全然无视了路人异样的目光,反正他是绝对不可能晒黑的,因为他未婚妻就喜欢他白皙的样子。去年年底,叶之初终于和他指腹为婚的小青梅见了一面,对方对他还、还挺满意的。 两家也就欢欢喜喜的约定,等叶之初今年恩科下场结束后,不管结果如何,两人都会正式议亲。现如今叶之初就正在愉快的和他的未婚妻鸿雁传书,培养感情,当一对互赠诗词的好笔友。 在她再来雍畿前,叶之初可不想把自己晒黑了。 叶之初一边撑伞数着前面还有几个人轮到他们,一边心不在焉的回答絮果:“嗯?你怎么了?” “什么我怎么了?”絮果炸毛,“我都说了,是我有一个朋友。” 叶之初这才委婉地看回了絮果,虽然他什么都没说,但那双早已经看破一切的眼神就好像在问,你到底有几个好朋友,你心里没数吗? 虽然絮果是个自来熟,看上去好像和谁都能聊两句,但他其实做人还是挺有边界感的,真正能被他絮果当做特别好的好朋友的,这么多年来来去去还是只有他们这个小圈子里的五个人。而这些人在叶之初的了解里,最近好像并无困扰。 絮果:“……”所以说都怪犬子!逃课就好好逃课,不排队来买菩提玉斋,去女学门口接未婚妻放学算怎么回事?! 絮果觉得如果换做和犬子说这件事,犬子一定不会发现他说的是谁。 叶之初最后还是心软了,因为絮哥儿看上去真的好委屈啊,他笑着说:“好吧,你有一个朋友,他最近很烦恼,我有幸能够帮你的朋友解解惑吗?” “你可以!”絮果真的太想找个人倾诉了,他过往只会和阿爹说,但如今阿爹不在,而他已经一刻也等不了了,再不说他会纠结死的,“我这个朋友呢,他最近发现,他的好朋友可能、大概、也许喜欢他。” “!!!谁喜欢你?”叶之初在经过短暂的瞳孔震惊后,就直击了正确答案,“兰哥儿?也对,只可能是兰哥儿了。” 说完,叶之初还自我肯定的点了点头,觉得肯定是北疆王没跑了。 絮果:“???”我都说了,不是我! “那总不能是大宝或者二宝吧?”叶之初不得不提醒絮果,他们这个小圈子真的不算大,可选项实在是少的可怜。他和司徒淼都是有家室的人,而在剩下的人里,詹大詹二虽然明显对絮果比对旁人上心,但如果真是他们喜欢的人,以詹大詹二那八百个心眼子的性格,他们反而不会把自己的喜欢表现得如此明显与特别。 “兰哥儿就没有心眼了吗?”絮果替闻兰因不服,下意识的就维护起了他的好朋友,兰哥儿从小私试成绩都是第一好吗?他可聪明了!维护到都忘了他还在假设他有一个朋友。 叶之初看着絮果。 絮果无辜地看回来。 叶之初也就直说了:“兰哥儿确实有城府,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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