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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七零:闪婚媳妇爱囤货 第62节 (第3/3页)

峻的望着躺在床上瑟缩成一团的人。

    这是他的养父,曾经秦天佑也是尊敬过他,爱过他的,但是他在赡养老人上的不作为让秦天佑没法把他当成一个值得尊敬的长辈。

    这会儿秦天佑对这个人有的只是同情,同情他不遗余力的维护那个家,结果到头来却是换梦一场。

    他不仅戴着绿帽很多年,而且倾尽所有帮不忠的妻子跟外面的男人养大了孩子。

    室内安静了良久,秦父缓缓的把蒙在脸上的被子掀开,然后小心翼翼的对上秦天佑那双凌厉如刀的双眼,他讷讷的开口:“天佑,你不是我和你娘赶集拾回来的,你是我们用你爷爷奶奶给的五块银元还有几袋子麦子从别人手里换回来的。”

    “你们是从谁的时候把我换回来的?”秦天佑尽量把声音压的很低,他的手指和嘴唇因为过分激动而微微颤抖。

    秦父如实回答:“是你大舅,奥不对,是天宝天顺的大舅帮忙联系的人。你也知道我结婚好几年都没有孩子,我们想捡个孩子回来养,但运气不好,所以你娘就请她的娘家人帮忙,后来她大哥就联系到了一个专门帮忙买小孩儿和买媳妇的人贩子。”

    秦母的娘家哥哥算是二道贩子,他帮着从人贩子手里把才两岁多的秦天佑买了过来。

    秦父秦母又用五块银元和几袋麦子,加上一些高粱,小米啥的把秦天佑从秦母娘家哥哥手里抱回了家。

    当时才解放没几年,在农村地区花点儿东西换个活蹦乱跳的孩子,媳妇一点也不稀奇的。

    五块银元加几百斤的粮食换个男孩儿已经算是高价了。

    秦母之所以不肯让秦天佑知道他是咋来的,自然是怕让他知道了真相后将来不赡养他们了。

    虽然跟秦天佑的关系逐渐恶化,只要他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不管是从法理还是情理秦天佑都不能不赡养自己的养父母。

    虽然秦母不懂法律,可她毕竟有足够的生活经验积累。

    经验的积累往往胜过年轻人的纸上谈兵,照本宣科。

    秦父这会儿肯把一切告诉秦天佑,是因为他此刻对自己的妻子已经心灰意冷,他不可能再按照妻子的心意去做事,甚至说妻子不许他做的他偏要去做。

    让秦天佑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秦家的,算是秦父从结婚到现在差不多三十年来他第一次违背妻子的意思。

    差不多半个小时以后秦天佑面色沉重,步伐沉重的从病房出来。

    林四月没有马上问他什么,她默默的牵起他有些冰凉的手一步步的走出了卫生院。

    “哥,咱们去国营饭店吃点儿东西再回去吧。”林四月柔声跟秦天佑商量着。

    秦天佑闷闷的嗯了一声,继续被林四月牵着往前走。

    卫生院距离国营饭店不是太远。

    镇上的国营饭店没有单独的包厢,好在这会儿早就过了吃午饭的高峰期,吃饭的人不是特别多,环境相对不那么嘈杂。

    秦天佑先找了个位置坐下,林四月去买票,点菜。

    她是国营饭店的老熟人了,服务员们都跟她很熟。

    林四月要了两碗鸡蛋肉丝的打卤面。

    不一会儿服务员就把面送了过来。

    吃完饭,俩人就回了村。

    到了家以后,秦天佑才把之前跟秦父在医院病房的谈话简明扼要的跟林四月赘述一番。

    “这么说他们压根不是你的养父母,而是买家。”林四月似乎对这个结果不是特别惊讶,同时她又难掩失落。

    把秦天佑卖到秦家的主犯和二道贩子,也就是秦母的娘家哥哥头几年就呜呼哀哉了,坟头上的柏树都长老高了。

    秦父秦母这对买家只知道孩子是主犯从省城那边弄来的,是他亲自去省城把孩子弄到咩县跟秦母的大哥交易的还是他也是个二道贩子就不得而知了。

    当时秦父秦母见到秦天佑的时候,小孩儿身上穿着绸缎的衣服,身上没有别的信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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