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长的最后一案_刑警队长的最后一案 第15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刑警队长的最后一案 第15节 (第1/3页)

    “不远,好!十分钟就到。”

    挂了电话,周时只和赵博生说了一句回见,扭头就往单位跑去。

    赵博生站在原地望着他的背影,长叹一声:

    这个案痴啊!

    ***

    高强最近新买了一套茶具,当周时到达他办公室的时候,那套茶具已经摆到了茶案上,旁边的水壶咕嘟咕嘟冒着热泡,水正好烧开。

    见到周时,高强拎起水壶,往公道杯一倒,清香的茶叶香气扑鼻而来,让周时都忍不住赞道:“政委,你这个茶不错啊。”

    “别叫政委,私下就叫我强子,还是你有眼光,来,这杯是你的,尝尝怎么样?”

    周时不懂喝茶,再加上喝完酒口渴,顾不上茶水热,抬起杯子就一饮而尽,对面的高强直咂嘴:“啧啧啧啧,这茶这么喝就浪费了呀,你得一口一口地品,喏,就像我这样。”

    周时把小茶杯往茶盘一放,说:“哎,我是个粗人,整不了你这细致活,时间也不早了,咱们节省时间,说吧,想和我聊什么?”

    高强见周时这么直接,呵呵一笑,往座椅后一靠,表情逐渐严肃起来:“周,你说实话,赵博生是不是说我坏话来着,你放心,我不找他麻烦,他怀疑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周时点点头:“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对我说这件事?”

    高强哼了一声:“这个老顽固,我还不了解他,这都多少年了啊,从谭满案发开始,他无数次找过我,说案子有疑点。你当队长以后,他还去巡察那边告过我,说我做假案,你在刑警队 8 年,没发现我们之间很少交流的吗?也不是我锱铢必较,是老赵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把我当成敌人一样,看见我都要绕着走,其实我在刑警队的时候,我们原本是最好的搭档。”高强的脸上抹过一丝遗憾。

    这个在周时印象里一直嘻嘻哈哈,没点领导样子的老同学,此刻就像换了一个人。

    话说到这份上,周时也不想再婉转了,于是直截了当问:“老赵怀疑的地方,我是赞同的,虽然证据确凿,可整个过程,不符合逻辑的点也有很多。不知这些你是怎么看的?”

    “我能怎么看?板上钉钉的证据,各种检验结果都是谭满的,你说,我们的怀疑在铁证面前有用吗?这个世界上,不符合逻辑的事多了,也许谭满的犯案过程就是冲动犯罪呢?也是他的内心就是住着一个恶魔没被家人发现呢?凭什么就说案子有冤情呢?”

    高强手握茶杯,本想再喝一口,递到嘴边,突然没了饮茶的心情,又将茶杯重重放回茶盘,继续对周时说:

    “周,你想想,我犯得上为了这一个案子,冒这么大的风险吗?当年就算没有抓到谭满,或者说就算没有抓到凶手,让这个案子成为一桩悬案,对我而言,并没有什么区别,多了这一个案子,是锦上添花,没有这一个案子,我的提职文件很快也就下来了,我在刑警队这些年,破的大小案很多,成绩也不差,这个案子和谭元元案情况不同,那会儿还没有热搜什么的,没有引起全国热议,自然也不可能因为一起案件找不到凶手就免了我的职。所以,我何必要去做假案呢?”

    高强并不避讳自己在仕途上的助力,这番话说起来,看上去十分真诚。

    周时在他的脸上没看到一丝慌乱的神情,是真情实感,还是刻意伪装?赵博生的怀疑,高强的辩解,到底谁会是真相?

    周时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过了好一会,他缓缓说道:“证据,会不会有问题?”周时说出了最后一种可能。

    高强不可思议地抬高了声音:“周时!你是多年老刑侦了!如果证据都有问题,那还能有什么是真的?你凭什么就凭借心里的那点怀疑就说证据有问题呢?”

    “不是我心里的那点怀疑,而是,能让谭元元以命相搏去翻案,我相信他们一定是找到了最可疑的地方,足以证明案子有问题,虽然这个可疑之处我现在还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问那个什么孟开良?你不是怀疑这是他们搞出的把戏,那他们一定知道许多我们不知道的内幕,何必在这里玩猜猜猜?”高强不解。

    “我猜,他们一定是找到了一个关键点,却不能证明自己是真的,不然也无需如此了,直接提交法院申诉不就行了。所以他们需要我们警方替他们挖出来。如果按你所说,整个案子流程都没有问题,而这个案子又确实有问题,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证据有问题。”

    绕口令一样的话,周时一口气就说了下来,此刻他的思路随着和高强的切磋,已经逐渐清晰起来,他毕竟不愿意相信高强做了假案,如果暂时相信高强是对的,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证据是错的。

    如果证据是错的,那么,当年的法医……

    高强也想到了这里,接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