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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何不踹个门? 谭啸枫和苟君侯在这艘船上已经待了一月有余,苟君侯的伤其实已经没多大妨碍了。当初之所以那么惨差点见了阎王, 主要就是伤口泡了海水, 流了很多血又没饭吃,身体消受不住。 现在将养了一个月,已经是活蹦乱跳, 摔碗骂街, 提刀砍人早已不在话下。 俗话说, 酒壮怂人胆。 酒过三巡……三巡……又三巡…… 苟君侯猛的从桌前站了起来, 他现在已经是脚下踩着云,脑袋糊了浆,在船主张楼和书生顾长生的怂恿下,站在船头,放声大叫了一声后,雄赳赳气昂昂的朝着谭啸枫的客房走去。 谭啸枫在荒岛的两年里养成了一个好习惯,睡得早。船上也实在没什么好玩的,唯一好玩的苟君侯又犯了嘴贱的毛病, 得罪了谭啸枫, 所以谭啸枫只好冷一冷他,让他自己想清楚一点。 今天, 月黑风高,已经想得很清楚的苟君侯站在了谭啸枫的房门前,他深吸一口气憋红了脸,双手握拳,抬起脚——嘭! 躺在床上的谭啸枫猛的睁开双眼, 身处陌生的地方,人总是保留着点戒备心,况且谭啸枫这个人上辈子悬疑电视剧看得多,有点轻微的被害妄想症。 到了船上,待苟君侯好得差不多,谭啸枫就找船主张楼商量,可不可以给她一把防身的匕首。张楼当然千肯万肯,一把匕首而已,又不是什么难事。谭啸枫说以后下船把钱给他,张楼反而生气,施小恩期盼的是得到比小恩惠多得多的好处,谭啸枫算得这么清楚,他可不是要义正言辞的拒绝么。 谭啸枫转念一想,就没再多说。放一把匕首在身上,不过是习惯使然,以前在岛上的时候,谭啸枫总是把苟君侯送她的那把野猪牙别身上。在无所事事的冬天,苟君侯没事就把这对野猪牙拿来雕着玩,因为一不小心雕得太好看,谭啸枫就舍不得用了。女人嘛,总是喜欢漂亮的东西,骨刀容易损坏,又不是什么难得的。谭啸枫就总是把这把最喜欢的野猪牙带在身上,寻常不用,只有和苟君侯比试的时候才拿出来用。 结果没想到,偶尔用那么几次,还差点割断了苟君侯的脖子。 这半夜三更的,谭啸枫看了会张楼给她找来打发时间的闲书,已经偏在床头睡着了。半梦半醒之间,突然一声踹门巨响把谭啸枫吓了一大跳,她本来看的是本鬼怪,梦中也不安分,此时一醒抓起藏在枕头下的匕首就跳下了床。 苟君侯是个严厉过头的师父,所以他也是个好师傅。这个好师傅把谭啸枫调教得非常好,扬长避短把她调教成了一个善于隐匿的暗杀角色。既然力气上比不过男人,就要抓住机会一击必杀。 所以谭啸枫的第一反应是拿着刀,一溜烟闪到了床后面躲着看情况。也幸好是这样,要是谭啸枫第一反应是提刀就砍的话,这次骨刀换铁刀,苟君侯不死也得死了。 “臭丫头……嗝……臭丫头你给我滚出来!” 谭啸枫穿着里衣躲在船后把这个半夜踹房门的家伙看了个一清二楚,她后槽牙忽然有点痒痒。 “臭丫头……臭丫头,你出来呀!” 房里没点灯,苟君侯一脚踹开房门后就站在那里鬼哭狼嚎,声音实在不算小。谭啸枫把他没办法,她一下子窜出去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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