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眼迷离_雄兔眼迷离 第389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雄兔眼迷离 第389节 (第1/3页)

    但他却对讨逆之人大肆封赏,这倒让我搞不明白,究竟这人是真的蠢狗贪功呢,还是和皇帝商量好了,去到先发个喜事回来稳稳朝中人心。

    不过,好像也没多大差别,黔驴技穷尔。"

    ------------

    第886章 不知春

    她说的成足在胸,话到此处却又停下来问:“依你看,是那蠢狗贪功,还是他是个忠君之人,和魏塱合谋先稳人心?”

    薛瞑瞧瞧她,略有局促,他既不识得去讨逆的蠢狗是谁,更不知皇帝为人如何,实不知如何看待这二人,踌蹴半晌道:“我……我不知这二人如何,不好贸然揣测。”

    薛凌略有失望:“也是,算了,我得空去问问逸白的好。”

    薛瞑顿觉吃味,忙道:“但我看来,你说的这两样都对,还有一样你没想过,未必就是不对。”

    薛凌不察他话间急切,只好奇笑道:“什么事,我没想过,你倒能想过了。”

    她语调活泼,但此话听来有看轻之意。薛瞑虽不恼,终稍低了头道:"你怎没想想,前去讨逆的人,确有大才在身。

    我不知兵法,但你既说军心为上。那他为什么非得是贪功,而不是安抚军心呢。也许……"

    他话没说完,薛凌抬手示意不必再说。薛瞑忙住口,不解看与薛凌。却没见她多作解释,而后脸上笑意渐隐,沉默一阵后点着那舆图道:“都一样,管他是蠢也好,精也好,忠也好,佞也好,犯不着你我在这乱猜。”

    薛瞑轻“嗯”一声,听薛凌续道:"不管如何,黄承誉既带着三四千人马往垣定,必定是城中主事之人承诺了接纳他,不然他不敢贸贸然过去的。

    话说回来,事到如今,也无需说什么承诺不承诺的话,我倒不信,黄家还有人想向皇帝投诚。其余七八城没有公然喊反,无非就是在等黄承誉后撤。

    这边前去讨逆的人,纯属被赶上架的鸭子尔。打完了开青,就得马不停蹄往垣定赶,若当真如你所想,为首之人是个有才的,只怕现儿个急的跳脚。

    这两日再下场雪还好,至少人马能稍作修整。可他修整,垣定也在修整。但若不下雪,他就得日夜兼程往垣定赶,垣定必会事先调集人马在城外埋伏,以逸待劳,以多对少。你看……"

    她吸了口气,缓缓道:“魏塱的根本没胜算。除非……”

    “除非如何?”

    薛凌笑:"除非魏塱有自知之明,他派了个人去监军,死死压着讨逆的兵马不往垣定走,直到抽丁完成,点卯之后与开青兵马汇合,再往垣定。

    可就算如此,垣定依山,城深且阔,易守难攻,对黄家来说又是第一道防线,必然是场持久苦战。

    若京中兵多将广,自是不惧。可垣定之后,尽是黄家兵马,京中却再无可用之兵,剩下那么些御林卫,总不能皇城都不守了去打仗。

    到时候,要么再抽丁,要么调西北兵力回援。现儿个已经抽过一回,且莫说到时候抽不抽,怕的是,到时候拓跋铣不会让他抽。"

    当日与李敬思说那些事时,薛瞑在场,算是对安城战事有所了解,是而这会没问如何拓跋铣能不让魏塱抽丁。

    他看薛凌唯有说起这些纵横之事时才稍有神采,刚默默弯了弯嘴角想继续再听,薛凌一个懒腰伸开,道:"算了算了,到时候的事,说多了费舌头。

    既然这垣定易守难攻,先让我信一回司天监的神棍,这几日内不会有雪。讨逆兵马必得连夜往垣定赶,按脚程,开青到垣定五日怎么都够了。"

    她看了看手指头,张开手掌在薛瞑面前晃荡,笑道:"不对,得把魏塱那厮也算上,就当他压着人先不去垣定,我猜也拖不过十日。

    十日之后,这谎,就再圆不下去了。"

    薛瞑疑道:“抽丁有这么快吗?”

    薛凌已在收舆图,摇着脑袋道:"不知道啊,我也没抽过。不过,看文书上记,若战事不紧,仅是抽丁作备,那就慢些,记案载册发饷还要操练些时日,得好一阵。

    可若是战事吃紧,揪到人头就得往战场赶,那可就快了。要我说,这次抽丁那是可快可慢。这慢么,那就是魏塱舍了老脸不要,一门心思拖时间,想等西北战局明了以后再打黄家。

    快么,那就惨点,这厢讨逆的全军覆没,再不拿人去堵着,明日黄家就打到城门底下来了。"

    她将舆图递给薛瞑,道:“好了好了,还是拿回书房搁着,离我远些,省的瞅着心烦。”

    薛瞑接过手却没立即走,轻道:“既然可快可慢,那为什么不是慢,而是最多十日呢。只要皇帝想拖,黄家死守垣定,那不知要拖多久。”

    薛凌起身瞅他半天,一横眼脆声道:"你傻啦,魏塱倒是想慢,黄家哪会许啊。且不说他守不守垣定,就算死守着,讨逆的人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