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第2/2页)
谓的律师,哪一个有律师证?哪一个真正打过官司? 都是一知半解的人,来骗那些网民小白的。 可求生欲爆棚的高峰…… 却病急乱投医,选择了相信这些百度上的答案。 “咚——” 没过多久。 法庭的正上方,法官敲响了法槌。 “被告已进行答辩,请原告方针对被告的阐述,进行发言。” 原告席上。 秦牧看着一顿操作的高峰,也有些惊讶。 高峰的前半截发言,有条不紊,针对的是减刑而发的。 但后半截…… 却突然试图脱罪了。 还甩出了醉酒作为借口。 好在这些天他看了不少法律书籍,脑海里一过,便找到了刑法上关于醉酒犯罪的相关条文。 刑罚第十四条规定:故意犯罪,指的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 哪怕是在酒后,意识模糊、理智丧失状态下施行的行为,因其喝酒的危险和副作用属于本人自己造成的,所以依旧要负完全刑事责任。 醉酒后。 其实也有一种情况不用负刑事责任,那就是病理性醉酒。 醉酒分为两种,一种是生理性醉酒,就是正常状态下的喝到人事不省,意识模糊。 另一种则是病理性醉酒,指的是少量饮酒后,出现不成比例的极度兴奋,带有攻击和暴力的特征,这严格来说属于疾病。 有极少部分人拥有。 喝个几口,就开始异常兴奋和暴躁。 这种人在酒醉期间的所有行为,都和精神病等同,不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此。 高峰刚才这一段,看似说的很有道理,其实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而在他身边。 王大锤也明显意识到了这一点,开始站了出来。 针尖对麦芒,针对性反驳道:“法官大人,我方认为,被告当时的醉酒危险,属于被告自己创造,被告之前也说明了,他是失恋的情况下,自行饮酒,并非他人强迫。” “此外,高空抛物时正值饭后,小区内人流量巨大,被告即便没意识到这一点,但依旧执行了高空抛物行为,主观上存在故意。” “还有,被告在事后多次隐瞒真相,拒绝调查,派出所、物业、业主等多方都可以作证……” 紧接着。 王大锤从专业的角度,将刚才高峰陈述的内容都反驳了一遍。 重点抨击的…… 自然是高峰试图躲避罪责,法庭上公然脱罪,毫无积极认罪表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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