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座美食城[基建] 第206节 (第3/3页)
日的办案中被影响了,它的语气里充满了愤怒:“那么多人好好地生活,没有招惹任何人!凭什么就要为了你的过错,侵害他们的权利呢?” siri像是拖垃圾一样地将他拖走了。 约翰呆呆地看着它,此刻灰白的骨头架子在他的眼中无疑是比圣光的颜色更加耀眼的存在。 “谢谢您,siri大人!”约翰郑重地朝它鞠了躬。 siri没有回头,也没有停下,它按照程序将罪犯一路拖着回看守所。 只是听到身后约翰向其他人道谢的声音,它的骨头忍不住发出咔咔的碰撞声。 开心~ siri的身后,蓝发女人正在“教训”约翰:“像这种事情,怎么能自己一个人硬抗呢?你才多大?遇到了这种事情,冷静地想要独自解决是没用的!你应该要在第一时间大声呼救!街上这么多人,就算一个制服不了他,但我们有这么多人,比你一个人的力量强大多了!” 旁边的其他人也说:“小孩子就是要向大人寻求保护的啊!现在我们保护你,你以后去保护其他的孩子,这样这个社会一直就有保护者了!” 他们的语气称得上有一点严厉,约翰的眼睛忍不住泛起泪花,但他不是感到难堪或是其他,而是感动。 怎么可能有人会愿意以身涉险帮助我呢? 哪怕是感受过艾雅和西里尔的善意、接受过他们的帮助,但约翰还是那个小心翼翼自卑又胆怯的贫民窟小孩。 领主大人、艾雅和西里尔,一定是万中无一的超级大好人,他能遇见三个,已经是世界上最幸运的大好事了。 怎么可能会再遇见呢? 但现实告诉他——可以的。 他不是遇到了一个两个,而是很多很多个。 而且,他以后也能成为这样耀眼的存在。 “呜……”大滴大滴的眼里从约翰的脸上源源不断地滚落下来。 “别、别哭啊!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没有要怪你的意思,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你别哭了,我给你买糖好不好?” 约翰一哭,刚才说话的人顿时就慌了。 约翰连忙擦眼泪,拼命摇头:“我不是害怕,我就是、就是觉得,我来兰斯维利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情!” “我真的好喜欢兰斯维利啊!我想永远成为兰斯维利的公民!永远守卫斐洛司大人的荣光!我绝对、绝对不会给斐洛司大人蒙羞的!” * 在别的地方,抓个“流浪汉”不是什么大罪,最多被罚个100金币就足够了。 人命不值钱,100金币够买多少奴隶了?!怎么想都是对方赚了。 但是斐洛司说了,在兰斯维利,拐卖人口就是死罪,未遂也是死罪,当场打死没商量。 男人或许是因为来兰斯维利的时间太短,对兰斯维利的法律不太了解——也就是所谓的法盲。 并不知道拐卖是比杀人抢劫罪更重的罪。 因此也错过了最好的狡辩机会。 虽然狡辩成想要抢劫会更轻点,但下场还是一样的——死刑。 区别只在于死后的劳动改造时间长短而已。 “呜呜呜,我认错了,你们不能这么对我!神说了,只要愿意改,就还是好人!” siri充耳不闻。 在兰斯维利没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是对那些从未犯罪遵纪守法公民的亵渎。 兰斯维利只讲究劳动改造。 先死刑,后劳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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