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明镜是非(二十八) (第2/3页)
可能是什么好矿,就带回来了。” 万磊接过这块石头看了看,就问道:“在哪里发现的?” “西南边,离保定府交界处不远,那里有很多这种石头,我说这不是铁矿,小义还不信,非要带一块回来。”赵全仁道。 “这可能是黄铜矿,至于铜的含量,还要实验分析,不过从品相上看,应该有开采的价值,你们明天拿着它到我的专利局来,我给你们发个证书,如果证明有开采价值,再跟你们谈开采事宜。”万磊并没有见矿眼开,更不会抢小弟们的功劳,毕竟这是原则问题,如果这一次白占了赵氏兄弟的发现,以后谁还会热心找矿啊?这种涸泽而渔的事,万磊是不干的。 “这个,不必要了吧,矿山就在那时,老大您自己去看看就行,我们只是瞎猫捡到死耗子,凑巧而已。”赵全义挠头笑道,他是很爱财,不过这种没来由的钱他拿了就觉得不踏实。 “按劳取酬而已,以后我还指望你们多多捡到死耗子呢。”万磊拍了拍赵全义的肩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可非议。明天上午十点,我在办公室等你们过来申报。” 见万磊如此说,赵氏兄弟自然是喜不自胜,就差没跳起来了。而万磊也很高兴,因为找到了铜矿,他就多了一个生财之道。以后只要把铜开采出来,就能私铸成明朝制钱,用来冲击明朝的货币市场,用金融这种没有硝烟的战争来打击明朝的经济,这样更能解心头之恨。 据铁铉的介绍和万磊自己的了解,从总体上说,明朝是一个重农抑商的小农社会,明太祖朱元璋是个乞丐出身,不懂啥叫经济规律,又特别讨厌商人,所以他就明文规定‘可以直接逮捕那些不事生产,专门从事末业’的商人。 而在太祖爷眼里,职业商人是违法的职业,统统都该被抓起来。所以在将全国户口分为民、军、匠、灶等籍时,各职业户基本都分属其下,但纵观大明律,并无“商籍”之说,没有商籍自然也没有专门的商法。 这就是明朝最有趣之处,很容易理解,给上户籍的别管良贱,都是合法职业,哪有给违法犯罪的职业――商人专门立一户的道理啊?由此可见,商人们的地位是何其低下,平时就是受到了官差衙役的敲诈勒索,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诉。 为了不被小人们欺负,商人们纷纷寻找大靠山,玩起了官商勾结,这也是官场**的根源之一:商人们地位低,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必须巴结官府,贿赂官员。明朝官员的工资相对较低,官员们为了有钱置地买房纳小妾,自然就乐于充当商人的保护伞。 这种官商勾结的双赢局面一经出现,社会财富都流向了高官大贾,受损的必然是小百姓和朝廷的利益。商人有高官罩着,朝廷自然也就没法从商人身上收到商税;而商人要给靠山们进贡真金白银,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商人们当然不会自己吃亏,他们一方面压低进货价格,另一方面提高货物的售价以获巨利;甚至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大挣黑心钱,到头来还是从事生产的小百姓吃亏。 富商巨贾玩官商勾结挣了钱之后又买地当起大地主,以至于土地兼并愈演愈烈;朝廷收不到商税,财政一旦吃紧,就只能变本加厉地盘剥老实巴交的农民,以至于农民怨声载道;百姓越劳越穷,纷纷破产变成流民,最后被逼造反。 这种官商勾结的现象发展下去,就会变成一个社会毒瘤,而明朝不只是社会经济加户籍管理一团糟,税收也是一个硬伤。 明代的税收可以分为三大类:田赋、盐税、杂色收入。其中田赋是最大头,约占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五,盐税相当于田赋收入的百分之十,商税被归入杂色一项,所占比例远远低于百分之十五。 由此可见,最贫苦的农民还是税负的主体,尽管明代的名义税率不高,但将各种行政性收费、劳役加起来,农民的实际税负还是很沉重的。如果金融层面上再出点问题,百姓就会面临破产的境地。 占有少数社会资源的农民税赋重,占有大量社会财富的官商阶层没有税赋负担,如此可见,明朝的财政一塌糊涂。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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