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尸档案_第512章:大撤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512章:大撤退 (第1/2页)

    第一批撤离队伍大概两千多人。

    包括后勤部,通讯部,以及中土第一科学院留下的各类研究人员和少部分民间驱魔人。

    为了避免被对面的旧神发现,所有人员都没有乘坐车辆,而是各自背着战术背包,登上了返程的双向轨道。

    (事实上也没有车辆可以乘坐,因为所有燃料全都被抽取出来,用于执行烈焰焚城计划。)

    镇邪小队所有成员,包括三只狼精都在撤离行列中。

    只不过这次的指挥权暂时交给了我。

    没办法,自从杀了植神者伯克鲁,又跟亚弗蒙戈干了一架之后,张三坟的精神状态就有点不太对劲。

    一天二十四个小时,起码有一半的时间在愁眉苦脸,苦苦思索之中。

    他有时候自言自语,有时候会发呆一样盯着黑暗不知道在想什么,也有时候脸上出现喜色,甚至忍不住拍手叫好。

    我能敏锐的察觉到,张三坟的灵魂状态处于一个很不稳定的状态之中。

    大家都知道,张三坟正在尝试寻找属于自己的问心之路,然后突破心魔,跨过这灵魂升华前的最后一道关卡。

    但张三坟能不能度过,什么时候能度过,谁都不敢保证。

    我问过东夷,张三坟这种状态会持续多久。

    但东夷却苦笑着告诉我,就连他都不敢确定。

    问心之路很难走。

    想要走上这条路,不仅仅需要灵魂强度达到一个临界点,心中还必须要有一个坚定的信念。

    这个信念无所谓好坏,只要契合自己内心,并且能够始终如一的走下去。

    就好比说,一位女性强者坚信天下所有属猪的男人都是渣男,发誓要杀光所有属猪的男人。

    如果她的灵魂达到了临界点,并且以杀光属猪男人为目标,然后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那样她也有可能走过问心之路,成为s级的魂境。

    东夷说到这的时候我很是无语。

    但东夷却说,别以为我是在开玩笑。

    无字天书上真的有过关于这种事的记载。

    有女魔头就是依靠这种信念,所以才成为了s级的魂境,并且杀光了自己见过所有的属猪男子。

    我听到这的时候若有所悟。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心中的信念,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坚持。

    哪怕是错的,可一旦自我认定这就是自己未来要走的路,也有可能走过问心之路抵达魂境。

    但心中的信念和三魂七魄如何融合,这条路的尽头又在何处,就没有人知道了。

    张三坟现在处于这种状态,很可能是找到了自己心中的信念。

    但如何走完这条路,或者能不能始终如一的走完这条路,那就又另当别论了。

    在末法时代来临之前,卡在这一步上的驱魔人不知道有多少。

    其中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无法通过这次自我问心的结果。

    对于这一点,我没有半点担忧。

    我算是了解自家老板的。

    别看他平时大大咧咧,但关键时候从不含糊。

    从他当时一定要火烧长生尸,完全不管余不顺和祁老太奶的威胁,完全不受几千万的金钱诱惑就能看出来。

    如果他都无法走过问心之路,呵呵,我敢说中土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都没这个资格。

    当然,区别只是时间问题!

    我们商讨了很久,才得出了一个结论;等张三坟完全清醒过来,走出这种迷茫状态的时候,他一定会给整个世界一个惊喜!

    a级的时候就能斩神。

    如果他走过了问心之路,普通旧神谁还能是他对手!

    虽然张三坟浑浑噩噩,可在我们的保护下,他倒也跟的上队伍。

    只不过我们在离开通道的时候,恰好看见一队队全副武装的野战兵,护送着一辆辆双轨运输车朝无咒路的深处开进。

    我粗略扫了一眼,运输车的车厢里都是神色坚毅的镇魔兵。

    他们并没有携带符文战刀或者自动丶步枪这类武器,而是各自背着一个小小的战术背包。

    每一节车厢里面,都有三个这样的野战兵。

    张佰强神色有点古怪,他叹了口气,说:“敢死队!”

    其实不用他说我也猜了出来。

    无咒路基地都要全员撤离了,这个时候还往下运输的东西自然只有核弹了。

    只不过因为磁场紊乱,核弹无法被远程引爆,只能动用敢死队人工引爆。

    为了确保每一颗核弹都能够完全引爆,所以每一颗核弹都有三个野战兵负责。

    我仔细数了数。

    十七辆运输车。

    五十一个敢死队员。

    他们都清楚,自己走向的是一条不归路,但他们没有任何怨言。

    张佰强忽然停下脚步,默默的对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