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酸甜回想 (第1/2页)
困了,睡了不大会儿,刘庆警官解开玻璃小门,一声“走”,我就跟着出门坐上了面包车警车,不知道去向哪里,这时候才知已是深夜。 到了羊市办案中心,下车。 一进门到前台,刘庆警官说:“给他做个刑事档案记录。” 一位女警说:“眼镜摘掉,面向摄像头,就这样,好。” 先是身份信息核实,后是犯事简单的登记,她问我答。 “犯了什么罪?” “猥亵罪。” “受害者是谁?” “甄珠。” “犯事时间?” “2020年10月11日,下午四点多吧。” “犯事地点?” “羊市巷城娄区阳明小区16幢。” “好了,签字确认,按指纹。” 随后,一位高壮的民警打开前台右边的门,推着我进门,脱光所有衣服,扣下所有随身物品,做了物品登记。 接着量身高,全身正脸左右侧脸拍照,采集双足脚印,瞳孔虹膜采集,双手掌印以及十指指纹,数据库里又添加了一份详细的数据信息。 他递给我一件橙色囚服,后背写着8,我穿好后,拷上手铐脚链,手上扣上一个定位器。 他打开侧门,推着我进去,一看是长长的走廊,走廊尽头三间大笼子,拐过去不知道还有多少间。 他把我推入第一间笼子,解开我右手铐,拷在长条板床的铁环上,就走了。 外面有两个年纪大的民警,手里拿着电棍巡视,看得出他们的眼神是嫉恶如仇的。 有一位民警,从右拐那条道领出两名女犯,从我们笼子前面走过,旁边就是一个厕所,男女通用,挨个排队。 我小声地问了问,拷在我一米处的大叔:“这里是监狱?还是临时关押的地方?” 大叔不语。 紧接着,“咣咣…咣咣”警棍敲打铁笼子的声音,很刺耳。 “8号不许说话,谁让你说话了!”另一位民警一声呵斥传来。 我立马闭口,静观其变。 短短十几分钟,“咣咣”的声音,响了很多次,呵斥声不断。 有人屁股坐麻了,躺了下去。 “12号,谁让你躺下了!坐起来!” 看谁不顺眼,要你躺下,又让你坐起来的。 “26号,你可以躺一下,26号现在坐起来,就让你躺一下!” “警官,我要撒尿。” “垃圾眼瞎啊,没看见排队啊,憋着!” “警官,我要喝水。” “垃圾,喝水没到点,你牙的算不准时间啊!” 在这里看不到时间,只能通过民警换班区分昼夜,不能说话就发呆,要你坐你就坐,要你躺你就躺,咣咣声、呵斥声不断,睡觉是不可能的,只能强制瞌睡,瞌睡更是少不了被呵斥,弄得你没有任何脾气。 到了换班的点,民警提着一大方便袋的实心馒头,给你倒一杯一次性纸杯的水,当场吃完统一收走。 熬到了中午,也是一样的,一个馒头,一杯水。 我心想,监狱里的日子会不会也是这样,那就有的熬了,不过呢,也能接受,就当看看监狱里生活是什么样子。 也还好,待了一夜一上午,下午两点多,刘庆警官来接我,回到了派出所拘留所。 刘警官要我用手指着那把水果刀,拍了张照,又要我脱上衣,拍了前胸后背照片,接着带我到了讯问室。 “胡畔,现在我们对你昨天的口供,以及受害方甄珠的口供参考,现再次进行讯问,内容核实补充,有监控有录音,务必如实回答,听清楚了没有。”刘警官肃然道。 “听清楚了。” “姓名胡畔,男性,年龄24,1996年7月出生,身份证号350726199607253318,家住吴省剑湖经济开发区鲁北村胡庄组22号,手机号18365089456,现无业状态,身份信息是否有误?”刘警官快速读着,问道。 “没有。” “事发时间,2020年10月11日下午四时左右,事发地点,羊市巷城娄区阳明小区16幢,是否有误?” “没有。” “接下来,有几个问题,需要再次核实,你再回答一遍,就行了。” “好。” “你是怎么猥亵甄珠的?” “我用右手向上游走,又向下滑,不小心滑入,不知道碰没碰到敏感部位。” “是否有意猥亵甄珠?” “临时起意。” “明知报警为什么不逃跑?” “我也不是不担责的人,看我两个微信昵称就知道了,一个是责任,一个是担当。” “甄珠有没有挠你?” “好像,没有吧,不知道。” “甄珠有没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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