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尊纪_第一卷神魔之争 第五十二章乾元剑灵动葬神区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卷神魔之争 第五十二章乾元剑灵动葬神区 (第2/4页)

一声,擎天宝柱拉扯乌云层,卷带阵阵雷霆,呼啸而下。

    轰隆!

    诛神棍法掀起万神谷门前乱石横飞,一招逼退数十人,苏逸见此,踏雪寻梅连忙运动,手掌一招,擎天宝柱化作紫竹长棍被塞入紫府,其身形则踏风远去。

    “小爷才不再做傻子呢!”苏逸已经完全被追杀出了经验,甚至正处别人主场,耗下去的话,最后完蛋的一定是自己。

    他只是想要趁火打劫,可不是千里送老命,如今被发现,逃了便是,反正他都逃了这么久了,也不在乎这一次。

    东域荒芜之地,司墨腰间别着笞神棍,手中捧着酒壶,好不掩盖自己的杀意,目光扫视在那些带领弟子参加太初幻境的长老、殿主们。若不是虞白山再三叮嘱,甚至都快要将其摔在自己腰带上,就担司墨会不顾一切的出手,届时神宗才是真的成为众矢之的了。

    对此,司墨只说了一句话:“我徒弟跟我一样命,我也可以学我那劣徒。”

    让虞白山哑口无言。但好在,司墨竟然克制住了自己出手的欲望,只是眼神杀光了这些人。

    而那些长老、殿主被司墨一直盯着也颇为不悦,可他们身后都有掌门人,为了所谓“大义”,权且忍住,等待荒芜之地事情结束之后再说。

    “老大,我实在受不了了,这司墨欺人太甚,如此目光将我等视若何物?”四相殿中有殿主满心不忿。

    “你去打他一顿!”被喊老大的大殿主轻描淡写道。

    先前的四殿主闻言瞬间愣了,难以置信看向大殿主,道:“我,去打他?”

    “是呀,你不是看不惯吗,你打呗,把他打服了,实在不行你去把他那双眼给剜了,到时候不止是我四相殿,其他所有人都会感谢你的大恩大德。”

    “可是,他可是跟殿主统等级的通神巨擘,我才刚刚踏入天宫境,怎么去挖的双眼?”四殿主苦不堪言。

    “知道还说!掌教说了,一切恩怨等到此番时候再做清算,你都这个年纪了,还这么沉不住气。看看人家司墨,踏入修行之路才区区三百余载,便已然博得个‘人神’的称号,你呢,虚度光阴数百载,才堪堪到达天宫之境,着实丢人!”大殿主冷哼怒斥。

    四殿主连忙低头,面带苦涩,很是难看。

    “我说师弟呀,这都一个多月了,你这么吃喝睡都这么盯着,还一下子盯着这么多人,你不累呀!”察觉到四相殿的动静,虞白山看向司墨,无奈道。

    司墨沉着脸,目不转睛,淡淡道:“行,师兄心疼我,那就不如师兄来帮我盯着如何?”

    “嗨,师弟呀,为兄不是这么意思。”

    “哦?难道师兄想替我向李家那位千目郎君,皆他的千眼镜?”司墨目光依旧。

    “哎呀,师兄是说,他们又不会跑,你放过他们,也当放过师兄,好不好?”

    “放过他们?那我徒弟谁放过了?一群老家伙不是很会倚老卖老,仗势欺人吗?我不用势压他,我年纪也没他们大,要是他们愿意,站成一排,我只出一棍,打完之后绝不再纠缠!”

    看了一眼司墨腰间的笞神棍,虞白山哭笑不得:“师弟,别人不知道你的棍法,为兄的还能不知道吗,你这一棍下去,他们还有的命活吗?这样好不好,等此间事了,为兄亲自出面,把那小子给你完好无损的带回来,行不行?”

    司墨终于移开了目光,斜睨虞白山,冷笑道:“师兄,书展义回来的当日你若是这般做,而不是看住我的话,兴许我就不会记恨他们了。可是,现在晚了呀,我乖徒儿的骨头恐怕都被野狗叼完了!”

    “行行行,这样,你欠我的钱一笔勾销,你消停会,就当为兄的求你,你为自己的身体,休息一会,好不好?”

    司墨眸子一亮,嘴角微笑,道:“当真?”

    虞白山肉疼道:“当真!”

    “好了,我睡了,早就困了!”说罢,竟然倒头就睡,扯起了呼噜。虞白山看得是目瞪口呆,旋即明白过来,感情这家伙不是跟其他人较劲,是盯着自己来了。

    他忍着怒气,凑在司墨耳朵边上,咬牙道:“你就不怕,你的那个乖徒儿真的死了?”

    司墨百忙之中摆了摆手,无所谓笑道:“不用担心,滑的像个泥鳅似的,只要这些老东西真的没有出手,谁也别想逮住那小子。估计等他玩够了,就该回来了。”

    突然,司墨猛地坐起身来,认真道:“师兄,掌门一言,可不能反悔,否则,我立马就去宰了他们。”

    说完,接着睡去。恨得虞白山只能咬牙,却又知道,自己若说出一个“不算数”来,这些势力的长老、殿主们,真的会遭殃。

    “防火防盗,防司墨!”虞白山悲愤长叹。

    司墨是真的不担心苏逸的安全,这股子信心便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