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天下透明 大明第一档案库的前世今生 (第4/48页)
做了总结:“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当然,这些咸阳老档也并非万能。 秦末战乱时间太长,以致中原凋敝不堪。刘邦在自己下的诏书里承认:“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这个“名数”,颜师古解释说是“户籍”。“不书名数”,是说老百姓都跑光了,户籍管理体系已然崩溃。 [注释]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语出《汉书·高帝纪》。古之为盗者,多保据山泽,占山为王,汉儒贾山曾言,秦“群盗满山”。汉高祖刘邦十分清楚,之前战乱年代,百姓多离家逃难,聚集在山泽之间,没有户籍,不受管控。据《汉书·严安传》所载,秦朝末年,连年战乱导致人力缺乏,真的是把女人当男人使,把男人当牛马使。死个把男人不要紧,我们还有女人呢!运输队里面都是女的。又据《汉书·食货志》所载,经过战乱,许多大城名都的在籍人口,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二三。不但普通百姓的生活没有保障,天子的日用也无法满足,出趟门连四匹纯色的马都凑不齐! 咸阳老档可以提供一些历史数据以为参考,却没办法继续更新数据。 但不更新又不行。 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维持一个国家,比占领一个国家更难。 新生的汉家王朝想要延续下去,得先搞清楚人口数量,把流民赶回到田地里去,固定税基;有了税赋徭役,政权机器才能运转,实行有效统治。想做到这些,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户籍制度和配套法律是绝对不行的。 这个难题,刘邦自然而然地交给萧何去解决。 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萧何便迫不及待地动手进行了一次全国人口大普查,“初为算赋”,然后以此为基础,搞出了一套叫作《九章律》的法典。 这个法典是以秦六法为基础,在《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之外,又补充了《户律》《兴律》《厩律》三部法律。这其中的《户律》,正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架构出的一套户籍制度。 [注释]《户律》里面规定,每个人都必须自觉上报自己的年龄。如果岁数太小,又没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那么就要当地的官员估个数,替他上报。如果报年龄的时候,虚报达到三岁以上,就要罚钱。制定这条法律,是因为经验丰富的萧何事先就考虑到,有些人会虚报自己的年龄,不愿意被登记为“丁”,以逃避赋税和徭役。后来,曹参继承了萧何的职位,就随便混混日子,天天喝个小酒什么的。人家问曹参你干活怎么这么不积极啊?曹参说萧何制定的规矩太好了,我还要费什么脑子呢?后来这成了一个成语,叫“萧规曹随”。 这套体系展开来说,是个非常大的话题。简单来讲,汉户律“计家为户,计人为口”,以一户作为基本单位。户籍要开列户主以及家庭成员的籍贯、爵位、年龄、性别、相貌肤色、健康状况等。还要对家庭财产进行登记,一户有多少田亩、多少奴婢、多少牲畜,一一写明。 该户的赋役数额和户口级别,皆据此而定。 每年八月,老百姓还要向当地官府主动申报户口变动情况,谓之“案比”。每隔三年,各级官府就要把手中的人口数量、年龄、垦田、税收、官吏数量做一个统计,乡里交县里,县里交郡国,最终汇总成“计簿”,再派专人递交中枢。 中央这边接到“计簿”,由御史先审核一轮,确认数字没问题,再提交给丞相。有了这些数据,朝廷可以保证税收,也可以借此控制民众流转,进一步增强中央集权。 这都是秦法搭建起来的运作框架,由汉律来落地实行。 确定了田地数量,税赋就有了出处;确定了人口数量,徭役就有了来源。这两样掌握住,政权就稳了。用《大学》里的话说:“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这套体系不光让西汉渡过了初期的难关,逐步走向强盛,还深刻地影响到了后世。 自汉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每一个朝代都演化出自己独特的户籍管理体系。比如东晋分本土黄籍和侨民白籍;唐分天下户口为九等,三年一团貌;宋代分有常产主户和无常产的客户,又分坊郭(城市)户和乡村户,等等。但万变不离其宗,无论细节如何变迁,其运作的基本逻辑,始终不曾偏离萧何的《户律》精神,总结下来就八个字——收税有据,束民有方。 [注释]东晋的户籍制度:西晋因着八王之乱、永嘉之祸而亡国,琅玡王司马睿在南渡过江的中原士族与江南士族的拥护下称帝,国号仍然为晋,史称东晋。东晋政权偏安江南,中原之地陷入被胡人分裂的混战之中。北方世家大族、百姓纷纷渡江南迁,称为侨人,散居在侨立的郡县中。据《隋书·食货志》所载,本来户籍无黄、白之别,皆是黄籍,但南渡而来的侨人被允许携带其北方原来的籍贯,故产生了白籍。持白籍者可以不向官府纳税服役。侨人越来越多,必然加重江南土著居民的负担,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严重的社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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