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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零之妹妹是个大美人[穿书] 第11节 (第1/2页)

    撂下这句话,她便甩着两条黝黑的麻花辫,转头大步跑开了。

    “哥,她挺好的呀。”口是心非的软和姑娘,分明很喜欢二哥。

    曹留拍了拍妹妹的帽子:“我想参加年后的招兵,还不想结婚,何必耽误人家。”

    听得这话,陈弄墨没再问什么,回头看了眼已经跑出一段距离的刘圆圆,便朝着不远处等着他们的秋华妈妈走去。

    只是才迈开几步,她就被脑中突然冒出的记忆给惊住了,脚步也不自觉停了下来。

    “怎么了?”

    陈弄墨眨了眨眼,敛掉眼底的惊愕,仰头看了眼二哥:“没什么,咬糖的时候咬到舌头了。”

    曹留没多想,笑着打趣:“这是馋嘴了。”

    “秋华妈妈,二哥说我馋嘴!”

    听了小闺女告状的曹秋华笑着帮腔:“那等会儿咱们买东西都不给他吃,谁叫他不馋嘴呢。”

    陈弄墨并不是真的只有15岁,刚才那般说也只是为了转移二哥的注意力,如今被这般哄着,反倒先红了脸。

    见状,曹秋华好笑的拉着小丫头往合作社走去。

    越是年底,采买的人越多,可得再快些。

    =

    从秀梅婶子上门说媒那天晚上起,陈弄墨就觉得刘圆圆这个名字很熟悉,却没有多想,只以为这个圆圆两个字太过常见。

    一直到方才,头一次知道二哥的目标是当兵时,她才恍然想起熟悉感从何而来。

    原书中,男主角陈武闻不仅妹妹的结局凄惨,就连大弟曹留,书中同样篇幅不多的配角,也不尽如人意。

    想到这里,被秋华妈妈牵着走的陈弄墨抬头看了眼走在前头,与宗爸爸一起为她们挡风的高大身影。

    曹留,曹留。

    当年曹秋华给儿子取这个名字,就是想要为给曹家留下香火,这个时代的人很信奉子嗣传承。

    但...曹留一生未婚。

    而原因,也就是出在给她糖果的刘圆圆身上。

    具体发生了什么,其实陈弄墨已经记不清楚了。

    毕竟在原书中,曹留与她一般,只是个笔墨不多的配角。

    她只囫囵记得,二哥通过了新兵选拔,去武装部领军装回来的路上断了腿。

    严格来说,是为救高中同学刘圆圆。

    但为什么救,又为什么断腿,陈弄墨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只知道,最后二哥软组织挫伤严重,肢体坏死,出现了不可逆的损伤,最终被截了肢。

    做手术时,他的身上还穿着心心念念的军装...

    同时,陈弄墨也想起了书中大哥陈武闻对于曹留的惋惜。

    他说大弟无论身体素质还是脑子都不比他差。

    大学刚停那会儿,还在读初中的曹留便与家人说了他对于未来的新规划。

    他要拿到高中毕业证书后去应征入伍,再在部队里拼搏几年,去争取内推的大学资格。

    是的,他想读大学。

    从始至终,目标明确!

    但所有的规划与憧憬全都止步于一场车祸。

    虽然改革开放后,曹留依旧凭着自身的本事与兄弟们的帮扶,打下了一份不菲的家业。

    但常年与轮椅为伴,不良于行的二哥的确一生未婚。

    陈弄墨不知道他是没有遇到喜欢的人,还是其他...

    但她想,如果能避开祸端,心思通透玲珑的二哥,应该能实现他的梦想。

    合作社到了。

    陈弄墨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心底翻滚的万千情绪强压了下去。

    然后在家人的保护圈里,顺着人流挤进了卖场。

    =

    需要买的东西很多。

    全挤在一起肯定不行,就算他们有时间耗上一天,但好东西都是定量的,多的是人争抢。

    所以,在家里就分配好任务的众人成功挤进合作社后,两两分开行动。

    陈弄墨与性子相对靠谱的五哥陈义去了三楼看鞋子。

    从n市过来的时候,有着这样那样的考量,她带过来的东西的确不多。

    尤其鞋子,三双里面也只有一双勉强能穿,别的都太单薄了。

    这年头牛皮鞋是奢侈品,相较于拥挤吵嚷的旁的柜台,卖鞋子的地方算的上冷清。

    陈弄墨与五哥趴在玻璃罩子外面,盯着里头的几款冬季皮靴。

    男士拢共就四个款,女士的更少,才两个样式。

    她没废话,确定好款式后,直接从包里掏出几根草绳递给里面正斜眼打量自己的营业员,指了指在后世都能混个复古款的皮靴道:“这一款,帮我把这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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