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唐猎妖军当伙夫_第121章 手里呀捧着骨灰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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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1章 手里呀捧着骨灰坛 (第2/3页)

人首先想到的都是防备。

    有些话吧,如果觉得别的男人对自己老婆说了会想砍人的,就尽量别说了。

    保持起码的尊重和安全距离,就很好。

    这种觉悟,是给他带来过切实好处的。

    女人对男人的容忍度普遍高,要求却很低,仗着长得不错,和这一招装绅士,陈玄帆没少蹭好处。

    夏天有饮料雪糕,好评如潮。

    冬天有奶茶红包,赚的不少。

    除了一些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极品,还有在婚姻中遇人不淑把所有男人当仇人,歇斯底里发泄不满的妇人,会让人很崩溃之外,一切都还挺好。

    别看现在捧着的魂瓶里是个厉鬼,很显然,也吃这一套。

    厉鬼怎么了?

    现在是厉鬼,生前也是个女人。

    对待性情多变的女鬼,只需要更多的尊重,乃至于恭敬。

    但是,又不能太过分,不然就成了舔狗。

    舔狗,就失去了自己的尊严。

    一个没有自尊的人,他的恭敬只会被认为是毫无价值可言的垃圾,不值得被重视和回礼。

    人必先自爱,而后人爱之嘛。

    所以拍鬼屁是要拍的,但不能把姿态放得太低。

    一个卑躬屈膝的奴才拍的鬼屁,值钱吗?

    能得到的多少好处?

    肯定没有一个守礼的俊美猎妖军后起之秀,得到的更多。

    赏赐下人,随后一块银锭子就行了。

    送礼,能送一块银锭吗?

    那肯定不行。

    所以,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陈玄帆可是花费了一些心思的。

    首先他身上这从头到脚的就不一般。

    玉冠束发,脑后挂着古铜色发链。饕餮暗纹的黑色锦袍,宽袍大袖,走动间腰背挺直四平八稳。

    阴风拂过如美玉的俊脸,发丝飘起,铃声泠泠。吹起袍袖衣角,如芝兰玉树临风展,风流潇洒。

    就这一副卖相,围起来收门票不过分吧?

    这么折腾所谓何来?

    当然是为了捞好处。

    他这么冒险与厉鬼共舞,为的是什么?

    就是为了捞好处。

    所以要尽善尽美,不过是出卖一些色相而已,咱有这条件,何乐而不为?

    李忆卿有了面子,自己能落下好处。

    这买卖,划算。

    美人厉鬼李小姐让猎妖军答应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陈玄帆亲自护送她的魂瓶出清河县城。

    此前她传话让陈玄帆进崔家,刘一勇没答应。

    担心他会折损在里头。

    事情到了这里,也是时候表示出一点强硬了。

    玄武卫的一个校尉到了清河县,这就是底气。

    城内的百姓又多半去西城城外,更是少了顾忌。

    “李小姐有话,但讲无妨。”刘一勇就回了这么一句。

    说的简单易懂一些,就是你大声说吧,咱们不打算跟你商量着来了。

    能答应的就直接答应,不能答应的就直接谈崩。

    没有商量的余地。

    堂堂的大唐猎妖军,能为了百姓的身家性命妥协,但不能一味的妥协。不然让那些不安分的妖魔邪祟邪术修士知道了,还以为咱们好欺负呢。

    于是,全清河县剩下的人,就都知道了陈玄帆成了李忆卿指定的捧瓶人。

    答应,还是不答应。

    这是个问题。

    不答应,势必少不了得动手。

    玄武军的武道六品的校尉和厉鬼打起来,清河县至少得没小一半,十天半个月内,阴气散不了就别想住人。

    李忆卿手下还有近二十个恶鬼,她还能招来多少不得而知。

    甲字队这些军卒退走还是留下?

    如果退走,城内留下的这些人,恐怕活不下来几个。

    留下,肯定会有危险。

    陈玄帆瞥了一眼周围看着自己出城的百姓,不由的叹息了一声。

    这还剩下好些人呢。

    不是所有人都能舍下家先顾命的。

    都是普通人,把房子和房子里的东西,看得比命重要的人多得是。

    这有错吗?

    大战一起,房子可能会被毁掉,里面辛苦积攒的家业也都没了。安身立命的本钱没了,留着命受罪吗?

    升斗小民,一辈子都不见得能在县城有套院子。何况还有可能是祖辈留下的。

    故土难离,是因为离了这里,没有好地方可去。

    啥都没了,活不下去。

    朝廷当然会救灾,可能管你一顿两顿,能给你建房子赔家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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