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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南都城的城门前路过,绕着城门边上走的,因为正逢正午,还有许多时间赶路,所以并未多做停留。 只是路过南都城时,谢尽欢留了个心眼与秦鹿说了句,秦鹿及时掀开了车帘,探出半个脑袋朝外看,正好能看见斑驳的城墙与城墙上重新雕刻的字。 秦鹿还记得,她当时就是在这个地方以手中长矛掷向了城墙上,杀死了那个脑满肥肠的贪官,后来她体力不支,入城打算随便找一家看上去好欺负的打劫点儿粮食吃,结果城中人听闻慕山起义军来了,都知道慕山起义军是山匪起家的,怕得将门窗紧锁,街道上一个人影儿都见不到。 她最终倒在了梁妄的府门前,当时她还不认字儿,只是看着与旁人不同的门档也知道这是个富贵人家,然后一碗面,几个馒头,以及梁妄好听的声音轻飘飘地两句话,秦鹿这辈子乃至于死后的生生世世,就栽在了这个人的手里面。 彼时城中皆是有资产钱财的人,城外零散逃荒的百姓,才是最苦的。 梁妄在城中有一所梁王府,四门三院,两厅一园,厨内三人,洒扫三人,采买两人,看家护卫十二人,管事一人,随行伺候的婢子两人,还有听候差遣的太监两人,从早晨睁眼到晚间闭眼,都有人伺候得好好儿的。 即便西齐再落魄,却没让这自打出生就备受宠爱的小王爷受过半分苦头。 回忆至此,马车已经远离了南都城,秦鹿放下车帘坐回来,一回头正好对上了梁妄的眼神,他若有所思,似乎在她探头出去时就一直看着,秦鹿被梁妄看得脸上微微泛红,不解地问了句:“王爷有事?” 梁妄被她这么一问,收回了视线,又落在看了一半的书上,突然道:“本王想起来了,南郡里似乎有个味道不错的蜜枣甜水儿,你吃过吗?” 秦鹿眨了眨眼,老实摇头:“我幼时过得不好,没得两年安生日子南郡周围就战事不断了,南郡内有什么好吃好玩儿的,没碰见过。” “回来途中可以去找找。”梁妄说着,秦鹿顿时笑着点头。 也不知是梁妄自己路过住了几年的南郡心有感慨,自己想吃,还是一直记得她说她是南郡人,所以才提了一句,不过不论是哪样,秦鹿都高兴。 虽生于乱世身不由己,活着时没享过什么福气,死后没多久战事就停了,可至少……秦鹿觉得上天对她还算不薄的,她现在过得就挺好,那些满鼻息的血腥与融入于地底的腐烂衰败,已经过去许多、许多年了。 行走十三日,马车终于到了燕京。 当年的北迹,如今的天赐王朝攻下燕京后,不知是听谁说的,说燕京有吉相,城名不可改,所以这些年天赐陆续改了许多地界的名字,唯独燕京还是老名字。 入城前秦鹿才发现,城楼翻修了,她上回来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儿,那时的燕京还没有现如今这般繁华,即便是几年前天赐百年,秦鹿也没与梁妄来凑万人空巷的热闹。 入了燕京,秦鹿不禁感叹一声,惊讶从口而出,此时的燕京处处富丽堂皇,道路宽得八辆马车都能并驾齐驱,小巷街市两旁都是行人,亭台楼阁入眼皆是,红墙金瓦,就是摆摊的小贩身上穿得都不是粗衣麻布,瞧着有些讲究。 这处与明江穿州的水乡之地煜州不同,相比之下,一是富贵牡丹花,一是玲珑白茉莉,前者惊艳绝伦,后者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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