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金合欢 (第2/2页)
大概是因为她写信的时候很不舒服吧,不然字跡不至于这么淡。 就像她在断气前说话的声音一样,如此飘渺,如此虚弱,感觉随时会被风吹散。 【致我最亲爱的好友孙南胤: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摆脱病痛了吧。 对了,先跟你说,你来看我的时候一定要帮我带很多好吃的,尤其是甜的,蛋糕啊,饮料啊之类的,因为这该死的血癌,害我这辈子都没办法好好享受这些美食,所以你一定要记得帮我带,不然我就去梦里纠缠你。 对不起啊,我之前明明答应过你的,会想尽办法撑到你结婚,甚至还狮子大开口说要坐在主桌,结果没想到我连你交女朋友都看不到。 其实,我不想看你交女朋友。 接下来这些话大概只有我死了才能让你知道。 我常常跟你说:「快点交女朋友,让我吃喜酒,让我当你孩子的乾妈。」 这些话根本不是真心话,我一点都不想看你牵别的女人的手,也不想吃你跟别的女人的喜酒,也不愿意给你跟别的女人的小孩当乾妈,除非那个「别的女人」是我。 很惊讶吗?我喜欢你,而且喜欢了很久很久。 我从大学就喜欢你,从我们认识,一直喜欢到现在,本来我想要把这些告白带到我的坟墓里的,但后来想想,写在遗书里好像一点都不亏,搞不好还能让你记我记久一点。 抱歉啊,我有私心,而且是这种,有点心机的私心。 啊,开头不该写最亲爱的好友的,应该要写除了我爸以外我此生最爱的男人才对。 但我没力气改了。噢对,金合欢的花语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吧。 嗯,这花太适合我了。 最后我警告你,不准来找我,我要看你变老,我要看你连同我的份一起活下去。 如果你不忌讳的话,跟我爸妈要点我的骨灰吧,用那些骨灰做成吊饰或项鍊之类的戴在身上,因为我想跟着你到处飞到处看啊,孙大机师。 如果你不忌讳的话啦,忌讳的话就把那些骨灰撒在渔光岛的海里,我喜欢那里,不只是因为那边的日落很漂亮,还因为,那是跟你一起去的。 行了我真的没力了,就这样吧。 20xx/08/05苏琼欢笔。】 从她的字跡看得出来,她很努力在往下写,最后的名字应该是她用尽全力写下的。 看完以后,孙南胤没有哭,只是觉得胸口莫名发疼,是那种鑽心的疼,痛彻心扉、深入骨髓的疼,甚至逐渐蔓延到全身。 接着,他当场打开手机,订了一张从台北去往台南的高铁票,然后开车返家,简单收拾了两天的行李,就前往高铁站搭车。 。 这本不怎么甜,颇虐的,希望你们看得下去(笑) 感觉照我今天马文的灵感,说不定这周就能写完了? 然后!男主的职业是机师,女主是翻译,两人是在大学的选修外语认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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