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签字吧! (第1/2页)
黑水省来的老板,不是猛龙不过江。 说是一千三百万的转让费,说不定真正要签转让协议的时候,还会闹什么猫腻儿。 不能让任婵单枪匹马过去。 路小川帮忙盯着点儿。 也算是自己“朴先生”这个身份,发挥最后一点价值了。 “那边的张老板,说转让协议尽快签最好。” “毕竟——” “趁着天星停业整顿,金佰莱的盈利状况比较好。” “早签一点,也能多赚一些钱。” “此外,早点签转让协议,张老板对金佰莱进行一些改动,也有更多的操作空间。” 任婵说道。 “那这样。” “今晚就让他过来吧!” 路小川索性说道。 把这个问题解决…… 之后路小川也不需要操心了。 “好!” “待会儿我就给黑水省张老板打电话。” “朴先生您可以先来金佰莱。” “那八百万……” 任婵还想说什么。 “我说过,我不要!” “你留着就好!” 路小川淡淡说道。 他现在也缺钱。 但缺的,是“收入”,不是横财。 拿了这八百万,他也说不出财产来源,赵馨岚还是不会认可他。 只有他真正能够“年入百万”,那才算数。 所以这些钱对他来说意义不大。 看似金佰莱转让,任婵只给小晴、玲玲等人三十万,自己却留了上千万。 但毕竟,金佰莱是任婵的,她在金佰莱待了十年,而小晴玲玲她们,才来了几年? 况且作为金佰莱的管理者、负责人,任婵所承受的风险,也不是小晴、玲玲她们所能比的。小晴玲玲等人,都在她的庇护之下讨生活。 现在金佰莱转让,任婵拿最多的钱,当然也合情合理。 挂断电话,路小川直接变幻身份。 前往金佰莱。 片刻之后,他到达。 “朴先生,您来了!” 先见到了小晴、玲玲她们。 小晴玲玲现在,并没有穿工装。 而是换上了平常穿的普通衣服。 显然,她们也得到了任婵的通知,今天开始,金佰莱就要转让。 她们也不打算在这儿做了。 拿到遣散费,立刻就走。 “小晴,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 路小川问。 “没什么打算。” “我想先回老家一趟。” “我有个弟弟,今年十八,早就不上学了。” “现在在村里,也有人给他说对象了。” “趁着最近房价比较稳定,我想拿十万给他,加上家里这些年攒的钱,给他在县城买个房子。” “之后……” “我就带着剩下钱离开家!” “盘个店,做点服装生意。” “今后,老家我基本不会再回去了!” 小晴正色说道。 她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 家里人只关注她弟弟。 对她却是漠不关心! 她刚刚二十岁。 出来打工却有四五年了。 每个月都寄钱回家。 以前,为家里赚钱,是因为血缘亲情。 而打这次起,她已经想好,最后再帮家里一次,今后,她要有自己的生活! “我天生丽质!” “可以在网上直播带货!” “说不定还能成为网红呢!” 小晴神态轻松的说道。 路小川点头。 或许,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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