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人们通常称它为傻狗 (第2/2页)
蒙蒙的杏眼警惕地四处流转,将受惊恐惧又佯装镇定的模样拿捏得入木三分。 也就在这时,黑暗中慢慢凝现朦胧微光。 紧接着,那微光中渐渐浮出一簇簇青火,也就是人间所说的鬼火,伴着阴风阵阵,忽闪忽闪地飘在半空。 这场景,要是换成李家那妇人,怕是都吓抽抽过去了。 姜羡不怕,可她得做出故作坚强的害怕。 眼看那些青火越来越多,缓缓凝聚到一处,一点一点拥簇出一团人形黑影。那黑影脚不沾地,半空飘了过来,定在了姜羡半米开外。 不及格! 就这种小场面,还不如她当初吓时朵朵的那出惊悚,看着都不像修为很高的修士能整出来的。 姜羡在心里给了个差评,面上却一副吓傻了的模样。 在与黑影大眼瞪小眼的来回间,内心已经飙出了一万只草泥马,使劲压制了好久好久,才没一拳揍出去。 狠心拧了自己一把,姜羡呼吸急促起来,手不着痕迹地护在腹部,作出一脸见鬼了的表情,终于瞳孔炸裂了三秒,尖叫出声:“鬼呀!!!” 然后很符合见鬼人设,顺势倒在地上。 吓晕了。 这演技,不怕骄傲,她能为自己打个满分。 随着姜羡的‘晕倒’,周围的鬼火不闪了,阴风不刮了,黑影僵硬的呆住了。 他的表演怕是还没开始就被迫结束了。 “不应该呀,明明感觉到了同界气息,怎么可能这么弱鸡呢?” 艹,你个龟孙才是弱鸡! 姜羡闭着眼睛,感觉那人又靠近了她两步,然后就感觉自己臀部的位置被人踢了踢,接着那人出声道:“喂,我知道你是装的,赶紧起来。” 嘁,天真,还想诈她。 见地上的女人依旧纹丝不动,黑影有些不高兴了,周围裹着的朦胧雾气散去,露出了原本模样。 姜羡要是此刻能偷偷瞧一眼,肯定能瞧到个织锦广袖青衫,模样艳丽到极致的男子。 而男子那张脸,与元瑄临那种俊极雅极的风姿秀逸不同,虽艳丽却一点也不女气,轮廓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深邃乌黑眼眸还泛着悠悠紫色,给人一种高贵又神秘的特殊感。 要是姜羡能看一眼,恐怕还会觉得有些眼熟。 眼熟不是她见过这人,而是这人俊归俊,但给人的感觉很像她生活过的某现世中的一种狗。 ——不对,礼貌点,一种犬。 那种犬,大名西伯利亚雪橇犬,小名二哈,人们通常更喜欢称它为“傻狗”,因为它长得俊,爱拆家! 当然,要是他此刻不攥着把小刀,瞄准了地上的姜羡,架势想要往人身上捅,那就更像了。 就在小刀带着一股子狠厉杀意疾速而下,快要碰到姜羡时,姜羡感觉心口一窒,差点没绷住跳起来躲开。 好在她内心够强大,依旧一副晕死过去的模样,而那小刀也倾斜了一寸,险险定在她耳畔的分寸之地,只凌厉刀锋切断了她几根碎发。 果然,又是在试探。 “还真是个凡界蝼蚁,浪费本尊心情!”男人喃喃自语道。 这个凡界的人,经过他多年来的观察,基本都没有修习过任何术法。而他刚刚释放出的杀意,也是只有修习过术法的人能感应到。顾棠糖的觉醒后穿书女配她揣崽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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