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路引制度 (第1/2页)
前文再续,书接上一回。 前边讲到凌家子弟上黄山的第九天下午,老道长应三叔的要求,给凌家子弟们讲了各种江湖骗术,还讲了晋商的经商之道。 四叔带了一个凌家子弟是在凌家子弟上黄山的第八天早上离开松谷草堂,下黄山回休宁;距离现在都第二天了,他们两个人轻装出行,满打满算,他们应该这个时候才刚回到家。 如果四叔他们回到家,就知道朝廷是否下了诏书。 说起来,我是真的幸运! 凌家准备迁居后,我曾建议凌家迁往云南,还建议凌家试借明朝有十年一查户籍的制度漏洞,以外出营商的方式,将家族的人,分批迁往云南。 事实上,我的方法既冒险又不合法。 及到凌家族人上黄山,得遇我穿越前的大学历史导师游教授,游教授从现代穿越到明代,就变成了松谷草堂的老道长。 老道长给我们指出,凌家入滇要循合法的渠道,应朝廷的号召入滇就是一个十分好的合法渠道。 明代在现代人的印象中,除了朝廷对开国功臣的捕杀,还有锦衣卫和东、西厂特务的恐怖。 当我穿越到大明后、亲身经历明太祖洪武年代的生活,发现这时的明朝,虽把外族赶到关外,国内暂无战乱,但是,明朝廷对人民的管理可以称得上是空前绝后的严厉,这严历,反映在“路引制度”。 明代的路引,就是明代以前朝代称为“公凭”的文件。 明代统治者规定:军民往来,必凭路引,违者关津擒拿,按律治罪。 明代的路引一如汉唐的传和过所,汉唐时主要是为了保障兵源,怕百姓会为了逃避兵役而远走他方;而明代的路引,则偏重是为了钳制、束缚、管辖和镇压人民。 洪武十九年,即公元1386年,明太祖在《御制大诰续编》里几次提到路引,他明确指出,要四方人民各安其业,要互知丁业,俱在里甲。 “各安其业,互知丁业,俱在里甲”的意思是: 第一是指不能无业游荡; 第二是互相监督,要对邻居的人口状况和从何行业都要一清二楚; 第三是所有人口均在入户籍进行登记管理。 明太祖重点提示一点:“市村绝不许有逸夫”。 逸夫又叫逸民,指那些游惰之民。 明太祖在《御制大诰续编》里说:“先王之教,其业有四,曰:士农工商。昔民从教,专守四业,人民大安。” 明太祖是说,人民如果能安于士农工商,就社会安定。 逸夫早在唐宋两朝时,就有很多这样的闲人。 老道长曾跟我们提起过:明代的江湖人士分为逸夫、喇唬、光棍三种。 逸夫分为两类。 一类是在公门讨生活,阿谀奉承役吏皂隶,做些小牢子、野牢子、小官、帮虎等,都是那此游手好闲之徒充当。 另一类是在市井游逛,不务生产,专干为非作歹的事,扰害百姓。 明太祖皇帝如此针对“逸夫”,是因为他深知“逸夫”对社会稳定的危害,因为说到底,明太祖自己就曾经是“逸夫”一名。 元末时期,朝廷腐败、民不聊生,逸夫游走各方,不务四业,专会煽惑鼓动,这个时候,许多人起来传播推翻元朝政府的统治,例如彭莹玉、韩山童、郭子兴和朱元璋,他们到处散播“明王出世”、“弥勒降生”的传说,直指元朝将亡,鼓动人民加入到他们起义的队列中来。 朱元璋从一堆“逸夫”中成功跑出,所以对“逸夫”心生戒备,下决心除之而后快。 明太祖用什么办法来清除“逸夫”呢? 用“知丁法”。 “知丁之法,某民丁几,受农业者几,受士业者几,受工业者几,受商业者几”。 从这段话中,可以得知所谓的“知丁法”,就是做户口调查,要知道每一户居民,人口总数多少,其中从事农业的有多少人,读书从士的有多少人,从事工业的有多少人,从事商业的有多少人。 明太祖专门为搞这个户籍管理,就搞了十多年功夫,形成了户贴(即户口卡片)和黄册(户口调查清册),最后把户口编成里甲,十户为甲,十甲为一里。甲有甲长,里有里长,井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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