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木兰 (第1/2页)
朱标看徐妙云面色红润,呼吸急促,眼神中却带着一股倔强,骨子里有不屈服命运,却无可奈何的样子,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男人不就是喜欢征服桀骜不驯的女人,保护弱小的女人吗? 尤其是徐妙云像狼一样的性格,却不得不在朱标的淫威下低头。 据说狼和狗本是同根而生,不同的是狼竖着耳朵,狗搭着耳朵。 狼喜欢群君,由于种群数量太多,它们的个头太小,无法捕捉大型动物。 吃不饱的它们就喜欢跟在原始人或者其他大型动物周围,去抢食原始人或者是大型食肉动物的食物。 那时候原始人连自己的吃不饱,怎么会把来之不易的食物给狼分享? 他们就联合起来驱赶甚至是屠杀狼群,狼群为了生存,也对人类展开了反攻。 人类虽说是高大威猛,但是他们是直立行走,没有狼群灵活。 他们的治理水平差不多,在人狼大战中,一开始,狼族占有绝对优势,抢走了不少人类的猎物,甚至连人类自己也成了狼的食物。 为了对抗狼,人类在速度和灵敏性上比不上狼,就在智力上下功夫。 他们把石头磨尖,学会了钻木取火,动物天生怕火,有了火,狼也不敢靠近人类。 人类又发明了弓箭,还学会了投掷,不管是投标枪还是石头,都可以对狼群形成压倒性的攻势。 之后,狼群再也难从人类手里抢食物了,在人类身边反而会成为人类的食物。 但是由于狼总群太多,他们又不能向人类一样捕获更多的食物。 为了生存,一些性情温顺的狼,还是死皮赖脸的留在人类身边,希望吃一些残羹冷饭。 人类也大方,把吃不了的剩肉和骨头丢给狼。 对于这些残羹冷饭,桀骜不驯,性情残暴的狼,自然不会吃,它们带着部族去条件艰苦的草原和山林,继续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但是一些有奴性的狼却不管那么多,它们既争不过人类,也抢不过其它的狼群,就心安理得的吃人类给的残羹剩饭。 狼是一个等级深严的队伍,吃食都是狼王先吃,然后是其他狼再吃。 这些在人类周边长大的狼群的后代,久而久之就把人类当成它们的种群的王。 它们吃饱喝足的就蹲在人类跟前,眯着眼睛,讨好他们;在人类打猎的时候,也是冒着生命危险,帮忙猎杀其他动物 由于等级深严,主人(它们眼中的狼王)不吃,它们绝不先吃。 人类也意识到这其中的好处,也乐于把更多的食物和他们忠诚的狗子分享,狼也慢慢驯化成狗。 所以狼狗本是同根同源,性情温顺有奴性的就进化成狗,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替主人看家护院,守护那一亩三分田。 野性难驯的还是狼,过着风餐露宿的生活,却保留一份纯真。zWWx.org 徐妙云就是一只小母狼,这激起了朱标强大的占有欲和好身心。 他要彻彻底底征服这个女人,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肉体上。 朱标从后面抱住徐妙云说:“怎么不能生?必须生,而且要生十几个。” 他这一抱又触碰了徐妙云身上的伤疤,虽说没有刚打的时候痛,但是也是蛮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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