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魔法师_第三十九章 不被承认的旅人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九章 不被承认的旅人 (第1/5页)

    不,对方不是索斯,艾贝尔是最先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的,毕竟索斯是自己丈夫曾经最看重的学徒,她自信不可能会看错。

    索斯那个小鬼,虽然有着让人十分惊奇的强大力量,但是就本身来说,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小鬼而已,而眼前的这个男人,粗粗估算大概在二十二岁到二十三岁之间,所以绝对不可能是索斯那个小鬼。

    再说,两人的体型和外貌也有着明显的差别,尤其是头发和眼睛的颜色……

    但是,不可思议,竟然能够像到这种地步,从没听那个小鬼说过他有个极其相似的兄弟啊!

    抱着怀疑的各种猜测,艾贝尔走上前去,沉声问道,“你不是索斯,你到底是谁?”

    “索斯?”那个酷似索斯的神秘魔法师露出几分不屑的笑容,朝着艾贝尔低了低头,行了一个礼,随即淡淡说道,“你可以叫我贝利亚,尊敬的艾贝尔.凯恩斯女士!”

    “你……”艾贝尔的脸上露出了吃惊的表情,因为对于自己祖父,大魔法师格雷特.凯恩斯二十年来都不曾有几次到梵德尔来看望她,她内心其实也是非常别扭的,以至于在外人面前自称是艾贝尔,但是绝对不加上姓氏,而她之所以有名的原因,也仅仅是因为她个人曾作为梵德尔代表人物的身份,以及她那位丈夫,孤身一人向阿格斯挑战的丈夫,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似乎却对她的事非常的了解……

    更不可思议的是,明明已经断定对方和索斯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艾贝尔却隐隐从那张冷漠的脸庞中看到了索斯……

    “你到底是谁?!”艾贝尔再一次用凝重而怀疑的口吻问道。

    “呵,”那位名叫贝利亚的神秘魔法师微微摇了摇头,似乎不想再继续这种无聊的话题,抬起右手,沉声说道,“前代先知、著名占星师、贤者艾德里安.克林奇所著的【占星秘录】,希望你们把它交给我!”

    艾贝尔愣了愣,下意识地与同样感到惊愕的梵德尔大长老伯尼.吉夫斯对视一眼。

    前代先知、著名占星师、贤者艾德里安.克林奇,那是梵德尔历史中为数不多的著名杰出占星师,曾经一度被尊称为【先知】和【贤者】,他所著的【占星秘录】,更是被占星师们奉为占星术的宝典,里面记载了无数关于占星师的知识……

    为什么那个家伙会知道?梵德尔有【占星秘录】这种事,几乎是秘不外泄的机密啊!

    不由得,梵德尔的那些长老们都露出了狐疑的眼神,尤其是大长老伯尼.吉夫斯,忍不住用惊怒的眼神望着那个自称贝利亚的年轻人,惊愕地问道,“你……难道你曾经是我们梵德尔的人?”

    不怪这位老人如此震惊,毕竟这种秘闻,整个世界上几乎没有几个人知道,就连索斯也不知道这件事。

    艾贝尔脸上的怀疑之色变得越加明显。

    虽说她也想过,将自己丈夫的学徒索斯培养为足以继承梵德尔的杰出人物,毕竟梵德尔的长老们都太老了,而她自己又是一个女人,在许多事上都显得比较无力,可遗憾的是,索斯那个小鬼太年轻了,虽然因为使徒的身份而拥有着强大的力量,但是也只不过一个十六岁左右的小家伙,实在不足以肩负起维系梵德尔悠久历史的重担,为此,艾贝尔打算再磨练那个小家伙几年。

    可是眼前的这个家伙……

    我们梵德尔的人么?

    包括艾贝尔在内,那几十位梵德尔的老教授们苦思冥想,但遗憾的是,不管他们怎么回想,都想不起任何关于贝利亚那家伙的事。——毕竟,比起耀眼的赫利瑞奥克斯学院,梵德尔以前简直可以说是与世隔绝,整个梵德尔塔就这么区区几十人,那是绝对不可能忘记一个人的!

    “别白费力气了,梵德尔的长老们,”望着那些长老们低着头苦思冥想,贝利亚那冷漠的眼中露出一丝莫名的亲切,一闪而逝,随即,他再次用冰冷的语气重复道,“把占星秘录交给我,还是说,你们选择让这座具有悠久历史的雷霆之塔,就这么被我摧毁?”在说话的同时,他的周身渗透出一股无比强烈黑暗气息,在那股如同雾气般存在的黑暗气息中,隐隐能看到一只狰狞的巨兽头颅正低沉咆哮着,强大的压迫力好似让梵德尔内刮起了一阵诡异的风,令那些黑魔法师们不禁向后退了几步。

    那家伙到底是谁?

    艾贝尔忍不住将眼前的这个家伙和索斯做了比较,但是得出的结论是,这个叫做贝利亚的男人带给自己的压力,竟然比索斯还要强烈……

    开什么玩笑!

    索斯,那个自己丈夫的学徒,他可是使徒啊!

    “交给我!”仿佛已经失去了耐心般,贝利亚低沉地说道。

    “少给我在梵德尔嚣张!”一位黑魔法师似乎忍不住贝利亚如此嚣张的气焰,举起了手中的魔杖,但是还没等他施展出任何魔法,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