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杀阵冲天 (第3/3页)
他的老娘,同样一脸麻木,不过早早的就在灶台生火,马大芳跟了进来。 果不其然。 锅里正炖着一条鲜鱼。 “父亲又把渔场的东西带了回来,啧啧,果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咱们家靠着父亲占公家的便宜,倒是日子过得滋润。” 军中养人。 他们又是在军学校读了几年的书,受了几年的训,每日都吃饱肚子,本就养得骄傲的很。 在军中又受到重视,更是养出了一股变化。 和普通百姓子弟不同,和勋贵也不同。 “瞎说什么呢,你老子听到了揍你。” 马大芳的娘,这才说了见到儿子后的第一句话。 不久。 马大芳的几个弟弟,从军校里放学归来,虽然早就吃饱了肚子,看到大哥带回来的零嘴,仍然唧唧咋咋高兴的很。 缠着马大芳,追问军中的事。 “别烦我,说了你们也不懂。” 马大芳不耐烦的摇了摇手,把他老子的模样学了个十足。 从军中退伍多年,当了五年渔夫的马林,坐在院子的石墩上,虽然目视前方,余光却偷偷看着他们。 忍不住想笑,又怕他们看见,立马扭过头。 还有一等人家。 退伍老兵,做了船匠的高珍的两个儿子。 高长芳被自己弟弟叫大狗,锤了他两下,小狗不服气还手,两兄弟在院子里打了起来。 气的高珍举着木棍,吓得两兄弟抱头而逃。 …… 烈日之下。 无风。 三千余名军士,一动不动的站在校场之中。 各方旗帜皆无力垂下,显不出丝毫军场威严的气氛,但是这数千军士。 虽汗流浃背,却无人说话,更无人晃动。 校场高台。 唐清安穿着铠甲,同样立在太阳下。 被包裹的严密的唐清安,咬着牙坚持,有些勉力,不过穿的不薄,倒也没人看出。 养尊处优才几年,就有些跟不上军队的苦了。 他身后一排大将,威势强悍,各面色严肃,视线巡视下方军士。 众大将的视线下,下方的军士越是丝毫不动,没人愿意在这种场合出丑。 军队的魂不是将军,不是将领。 而是眼前的队长们。 队长是三十名士兵的核心,队长在最前面,穿着最好的装备,队长做什么。 其余的士兵就跟着队长做什么。 队长说什么,士兵就听什么。 而一旦进入战场,就听不到人的声音,因此士兵只能看到队长的动作。 队长就是全队的主心骨,是全队的榜样。 乃至军中旗帜金鼓军令之下,都需要队长立马做出应对,带领全队尊军令而动。 队队的军队,合起来成为一部杀戮凶兽,队长就是其中的灵魂。 队长强,则全队强。 队长强,则全军强。 ...... “哈!” ...... 高台之上,一行令旗兵,同时打下旗语。 台下。 数千军士大喝一声,整齐划一,步步向前逼近,扑面而来肃杀之气。 “哈!” “咔嚓。” 一喝一步。 刀枪如林,杀气腾腾。 “止!” “咚......咚......咚,” 令官大喝,鼓声响起。 “哗啦啦。” 军阵停步,收枪挺立。键盘战斗家的红楼从辽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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