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团建 (第2/3页)
2%”。 在揍敌客白吃白喝这么久,我好像没怎么夸过他们家的优点。那就趁此机会,谈一谈他们家的零食吧。 凡是看过原着的人,都知道揍敌客家最大的优点就是有钱,这一点从他们的领地之大,仆人之多,就能得以体现。 有钱是种什么感觉,穷过的人最能体会其中的好处。 比如他们家的零食全是高档货,各种产商和种类的都有,好吃到不行。 尽管奢侈品在“现实世界”里总给我一种专收智商税,中看不中用的感觉,但现在这个时候我才深深地体会到,有些东西,尤其是零食,真的是……贵的更好。 “……”我好像明白了原着里奇犽为什么光买零食就花光了两亿奖金。 噢,我当年的偏见完全是由于贫穷限制了眼光。 在“现实世界”里,我只知道按照性价比来买零食,为了贪便宜,买来的一盒坚果有一半是烂的,剩的一半也不怎么好吃,还不如辣条,我“现实世界”的印象中最好吃的东西始终是麻辣牛肉火锅。 如今我要更正这一点,世上最好吃的东西,是“富有”的味道啊!!!!!!!!!! 为什么?! 为什么要让我尝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如果我以后再也尝不到,我该怎么办啊!!! “现实世界”里我吃过最贵的巧克力无非是电视广告里耳熟能详的德X芙、费X罗之类的,比起那些杂牌巧克力的粘牙或者油腻,它们的口味好太多了,我以为它们已经非常“纵享丝滑”了,已经够了,没有想过其他巧克力居然可以比它们更好吃! 贫穷的泪水从我口中流了下来……不是,总之就是非常好吃,无法形容,你知道我写同人小说失败的重要原因就是文笔不好! 说回我最喜欢的“Cluizel 72%”那一款吧。 这款巧克力的广告词是“72%的入口即化”,故名为“Cluizel 72%”。 哇,我该怎么说呢?“Romantic”和“Fantastic”,是美食评论节目里赋予它的两个关键词。它就是那种有点凉凉的,软软的,又不是太软,舌尖一碰到就自然地化开,那醇厚的口感……反正好吃就是了。 零食的种类繁多,盒子里放的零食惯例是没有重样的,每天还会随机更换不同品类,我一天中最大的生活乐趣之一就是想象当天能吃到哪些零食。也就是说,伊路米拿了唯一的“Cluizel 72%”,我今天就吃不到“Cluizel 72%”了,下次随机到“Cluizel 72%”还得靠运气。 “……”是我自己先让伊路米挑的,我是个成熟的大人,不能出尔反尔。 撕开巧克力包装袋,伊路米咬下一口,抬眼看向呆若木鸡的我,“……姐姐也喜欢这个吗?” “……”这时候该不该夸你聪明呢? 他看着极力面无表情的我,先咽下嘴里的巧克力,再继续说:“那我们一人一半吧?” “……”我等待着他话语停顿后的下一句。 “作为交换,让我摸摸姐姐的鹰,好不好?”他真诚地保证道,“就摸一下下。” 按照原着设定,伊路米未来是个性格偏执杀人如麻的凶残玩意,所以在读者里,他的粉丝大多是看他的脸长得不错,才愿意“叁观跟着五官”跑,把他捧为人气角色,评为原着里的“叁大美色”之一,简称“叁美”之一。 作为读者,我也很吃这类高人气角色,反正碰不见摸不着,就图一乐。 作为现场观众,我觉得保全自己比较重要。 揍敌客有“家人不能自相残杀”的规定,我姑且顶了个伊路米的亲姐姐的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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