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判决 (第2/2页)
” 如今的大理寺已经拿回了不少的权柄,但是出于上位者制衡的目的,周帝还是让刑部和大理寺两家互相制衡。 凡京畿要案,由大理寺主审,刑部复核。 凡地方大案,可由刑部主审,大理寺复核。 两家相互制约,互有审判、复核之权。 不至于让一家独大。 但是如今的大理寺却集调查、抓捕、审判于一身!再加上收服了六扇门这个小弟,权柄已渐有压倒刑部之势。 “退堂!” 随着大理寺捕快的退堂威武之声,张三一案暂时落下了帷幕。 但是当事人却是两种态度,文颉一甩袖,愤然离开,对于这个结果,他不能接受。 不但杀儿子的凶手没能抓住,反而搭进去了好几个死士和不少的银钱。 以文颉的性格自然不会就此善罢甘休。 而李澄光则依旧是一脸的云淡风轻,似乎这个案子和他没有什么关系。 “杨大人!本官衙内尚有公务未处理,就先告辞了!” “李大人慢走,下官就不远送了!” “杨大人留步!” 两人简单地客套了一番,李澄光便坐着官轿离开了! 李澄光虽然走了,但是李家小姐李青凝和她的侍女李小月却留了下来。 “杨大人秉公执法,小女子佩服!” 李青凝上来就对着杨清源一顿猛夸。 杨清源微微摇头轻笑,“李小姐有话可以直说,不必如此!?” 李青凝微微尴尬,小心地推敲了一下措辞,开口道,“大人不知道那张三的刑罚,若是要以银抵罪,大概需要银钱几何?!” 李青凝的问题早在杨清源的意料之中,没想到大小姐爱上穷小子的故事竟然发生在了自己身上。 “案犯张三被判徒刑三年,若是以银抵充刑罚,需要白银三百两!” 听到三百两之时,李青凝微微皱眉,以张三的出身,三百两对于他来说,也是一个天文数字。 “杨大人,不知道张三的罚罪银,可否由我代为缴纳?!” 李青凝的举动在杨清源的意料之中。 不过这罚罪银的缴纳,倒是没有那么多的规矩,朝廷只管收钱,不在乎这钱是谁出的。 以银抵罪,其实不是想象中那种,有钱可以为所欲为。 大周常规刑罚分为五等,从严至宽为,斩、绞、流、徒、杖。 斩刑、绞刑乃是死刑,但是绞刑可保全尸,斩刑身首分离,故而斩刑更加严厉。 随后就是流刑,将犯人流放至边远之地,服苦劳之役,可以理解为严苛版的徒刑。 而徒刑,就是惩罚犯人从事劳役,但是地点和工作会相对流刑好一些,普通百姓,即便未曾犯罪,也要定期服徭役,一般的徭役是可以用银钱折抵的。 最后的杖刑,便不再解释。 大周能够以银抵罪的,只有徒刑和杖刑。 若是真的什么刑罚都可以银钱抵之,那大周早就乱套了! 而被判杖刑和徒刑的罪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客观危害结果也不大,这才被允许以银抵罪。墨观澜的综武江湖:我为大理寺卿(大理寺卿的江湖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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