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BLS演出结束 (第2/3页)
了眼自己头发稍长的室友,“我是说风格气质不搭,你能懂不?就,你们这样的,要么就搞一些那种很典雅很复杂的我们听不太懂的玩意儿,要么还不如当个小网红呢,总之不要来搞摇滚啊!!” 刘素听着有点迷茫。 “可是你不是喜欢楚煌老师吗?楚老师不也是长发?” “哎,那是两码事啊!” 陈映抓狂地直挠头,“搞艺术的形象肯定和平常人不一样的嘛!” 楚煌老师弹着电吉他唱歌时候那一甩头,那张狂缭乱的头发,多帅多叛逆啊!可有味了! “行行。”刘素哭笑不得地敷衍道。 “我今天就得给你好好讲讲他们这种伪摇滚有多恶心!” 陈映露胳膊挽袖子,特地把笔记本电脑的亮度调到了最高,配着早就已经切换到了全屏的直播页面,整场节目可谓是纤毫毕现,透着一股决不罢休死磕到底的专业气势。 刘素是个拉小提琴的高逼格古典乐爱好者,对摇滚乐和流行乐的兴趣都很一般,跟室友陈映看直播纯属闲的没事找点乐子,心里倒是对他的愤慨没什么所谓。 屏幕里,“千色”全员出现,主唱于蓝报幕,BLS的下半场正式开始。 陈映听了个开头前奏就直翻白眼,但他的习惯是从不打断别人听音乐,就算已经积累了一大堆吐槽的话,也只是憋在心里,试图以一副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让刘素get到他有多难受。 唉,不行啊!太拉胯了! 哪怕让那个叫梁毅轩的鼓手或者姓杨的贝斯手来主唱也好啊! 这个于蓝,实在太阴柔太娘了,出现在摇滚舞台上简直辣眼睛。 摇滚要的就是粗犷,狂野,听摇滚的人都是真心实意听歌找共鸣的,才不会看脸追星好不好!低俗,太低俗了! 陈映苦大仇深地看着于蓝唱歌。 然后他的表情渐渐就变了。 从鄙夷,到惊讶,再到迷茫,最后整个人怔忡在电脑前,上半身全僵了,仿佛过电一样失去了语言能力。 《假如》演罢,再唱《离歌》。 就连兴趣不是很大,只是看个热闹的刘素都在不知不觉中放下了手机,被屏幕中的于蓝和“千色”吸引。 两首歌,即便算上报幕,总共也不到十分钟。 他们两个齐齐沉默了。 BLS的直播胜在真实,台下乐迷们的反应也被一并收录了进去。《离歌》结束后,场子竟有几分钟的静默,导播或主持人都没出现,“千色”也只是静静地呆在舞台上,但没有任何人发出异议。 包括屏幕前的观众。 【……天啊……】 【我操,给老子听哭了】 【这小兔崽子看不出来还挺会唱,妈的】 【求问作曲作词的是哪路大神?!震惊我全家!】 【呜呜呜啊啊啊蓝蓝——】 【嘶,今年的BLS质量很高啊】 【新生代崛起了吗这是?】 【于蓝是真的失恋过吗怎么唱得这么痛苦啊……】 光是从用词和语气就能看出哪些是“爱乐之家”的乐迷,哪些是路人,哪些是跟着“千色”过来的粉丝。 刘素憋了两秒,转头看向室友,试探着问:“……这不是摇滚吗?” 激情宣泄的曲调,直白真实的歌词,嘶哑且具有爆发力的高音,他这个外行听着感觉很摇滚啊? 陈映脸都憋红了:“算,算是吧。” 其实他能听得出来,《假如》和《离歌》也并非传统摇滚乐,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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