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第一单生意 (第1/2页)
“哈哈,好!那我们就君子之约!这个传呼机虽然不值什么钱,你收下吧,一来方便联系,二来就当我对你的第一笔投资吧!” 丁浩开心的说完之后,手把手教会我如何使用传呼机。 摩托罗拉的汉显传呼机,确实很先进,操作简易。 奶牛拎着一大包菜回来,看到我和丁叔聊的起劲,甜甜的跟我们打了声招呼,就去做菜了。 我纳闷的同时,丁叔也在纳闷。我纳闷的是,上周奶牛说话凶巴巴的,今天完全变了个人。丁叔纳闷的是,奶牛很久没有对他这么和颜悦色。 今天的干煸土豆丝分量格外多,外加另外的两荤两素一汤,或许是确实好吃,又或许是开心,总之我和丁叔又一次把盘子吃到见底。 我准备告别,坐公交车回学校,丁叔坚持要奶牛开车送我。随口说了句,以后还是得自己有个车方便点。我心想确实很方便,开着一定很威风,李家村里还没有人有小汽车呢。 “丁叔,你的这个车,要花多少钱呀?” ”好像是89万吧,再加上其他的七七八八费用,100万不到,具体我也记不清了。” 银行卡里已经存着3500元的巨款,总感觉超级暴富的我,忽然觉得开车也没那么威风,李家村的路不太适合小汽车开。 上车之前,奶牛扔给我一物,是个淡蓝色皮制封面的小本,她说是电话通讯录,用来记录通讯号码的。 翻开第一页,清秀的字迹,用英文写着:“sunformorning,moonfornight,andyouforever.” 我看了半天,翻译道:“太阳是早晨,月亮是晚上,和你,呃,这个不认识。” 行驶的车子忽然偏了一下,奶牛急忙扶稳方向盘,黑着脸说:“我现在确信,你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第二页上面,第一个号码就是你传呼机号码,第二个是我的,第三个是你那个丁叔的。” 很多年以后,无意中翻出来这本通讯录,我才看懂,第一页的英文,是泰戈尔一首情诗的后半句。 “浮世万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这世上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在最适合的时间,遇到另一个懂他的人。所以有些事,没有答案,只有结果。 到了学校,回寝室的路上,口袋里有节奏的传出震动。 我拿出传呼机,显示屏上:新讯息:周日上午十点,学校门口见! 跑到初九寝室,正在看格林童话故事书的初九,被我拉到操场上一处人少的地方。 我拿出传呼机递给初九,初九拿在手里玩了一会,说是没意思,不好玩。我将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初九,初九听完之后,脸上露出从来没有的开心。wap. “锅锅,我们以后是不是可以天天去食堂二楼吃饭啊?” 约好第二天早上十点到学校门口集合。初九捂着脑袋回寝室了。 翻来覆去没有睡着,我拿出圆珠笔,在通讯录的第四行,写下了小雨的传呼号码,虽然这个号码一直在我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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