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杀:请开始你的表演_第三百一十七章 这特么都是命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百一十七章 这特么都是命啊 (第1/6页)

    【4号玩家请发言】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5这个女巫打死我都认不下,虽然我底牌不是女巫,但我可以肯定的说5拿不起女巫牌。”

    “昨天他一跳女巫,我第一反应就是1、5双狼,5号玩家准备放手一搏了,如果他不跳女巫强行掰票,指定是1被抗推出局,毕竟连2都是站边9号玩家的。”

    “而一旦让1号玩家被抗推出局,9坐实预言家的身份,狼队就完全没得打了,所以他必须要想办法捞队友抗推预言家,跳女巫是唯一的选择。”

    “这就是我对昨天5号玩家跳女巫的整体评价。”

    4号玩家站边9额的决心丝毫没有被动摇。

    不管5怎么扯,怎么忽悠,他非常确信自己的判断没错,1、5双狼,5号玩家就是悍跳女巫捞狼队友。

    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

    5号玩家说发言顺序不是他能决定的,不能因为他在末置位就盘他不是女巫,这话乍一听是蛮有道理的,实际上是在把好人往沟里带。

    发言顺序他是不能决定这个不假,但昨天的发言顺序却正合适他悍跳女巫。

    如果不是那样的发言顺序,也许5就不跳女巫了呢,是先有因后有果,还是先有果后有因,这是个选择题。

    5号玩家希望好人相信他不是在末置位才跳女巫报1是银水的,但4认为5正是因为才末置位才跳女巫的,要不然的话,他就打倒钩了。

    “昨天1、2、3、12四死,可以确定的是蚀日侍女一定倒牌了。”

    “虽然我是闭眼视角,没什么信息,但我还是能盘出来一二的,不至于像6号玩家那样稀里湖涂,一头雾水。”

    “首先,1号玩家必然不是吃刀的,因为他是狼,眼下这种情况也不可能自刀,所以1要么是吃毒,要么是被摄死的。”

    “我倾向于1是吃毒的,女巫站边9号玩家,晚上直接喂1喝可乐,他被摄死的可能性很小。”

    “2号玩家恐怕是吃刀的,狼队肯定恨他了,给他丢金水拉他的票,结果他不识抬举,还故意垫飞1号玩家,可谓是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我要是1号玩家一定刀2,游戏可以输,2号玩家必须死。”

    “3号玩家大概率是被摄死的,换句话说,摄梦人也是站边9号玩家的,3一直都在帮1冲票,摄死他很正常。”

    “12号玩家是蚀日侍女,昨晚去偷技能,不知道偷的是谁,但正好跟流光伯爵的庇护撞到一块去了,或者干脆就偷到了流光伯爵身上。”

    “怎么说呢,12这个蚀日侍女多少是有点倒霉,但他即便不被弹死,今天起来也是要出他的,没什么区别。”

    4号玩家分析得头头是道,殊不知昨晚他就是被蚀日侍女吞噬的那一个,而顾风也恰好庇护了他。

    这才导致蚀日侍女被弹死,结果蚀日侍女死得冤啊,4就是个民看样子,技能没偷着,还把自己给搭了进去,这绝对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如果4号玩家知道蚀日侍女抿他是女巫才被弹死的,恐怕会笑死。

    但他盘2号玩家吃刀,3号玩家被摄死,12是蚀日侍女,是不是对的就两说了。

    顾风觉得2号玩家吃刀的可能性很低,最后那一轮投票,2可是出9的,这个行为在狼眼里,有可能做成大姐,怎么可能轻易去刀2。

    外置位值得落刀的还有很多,这局顾风要是狼,是不太会直接刀2的,虽然2确实有点遭人恨。

    “1、3、12,我觉得他们三个都有可能是三狼走的,场上或许只剩5号玩家一头狼了。”

    “当然了,这是往好的方向想,但保底一个小狼,一个蚀日侍女出局是绝对不会有错的。”

    “今天5号玩家和6号玩家都要出9,不好意思,我举五个手反对。”

    “好人要相信9号玩家,他不是预是什么?1号玩家死活非要打8、9双狼,我就搞不懂了,他跟8是什么仇什么怨。”

    “人家都跳流光伯爵了,还去验他,还要盘8、9双狼,怕不是自己把自己架在火上烤,下不来台了吧才这么说。”

    “最重要的是,他把我点死了,说我警上在末置位帮9号玩家打扇动号票,我拿不起好人牌,我听了他这话都想笑,难道盘正逻辑跟他想法不一样,我就是帮狼打扇动了?”

    “1号玩家这样的发言,如果是预,我只能说走远了,好人输得不冤。”

    4号玩家不是没想过1是发言差或者钻牛角尖的预言家,但这么盘就有点太那个啥了。

    再加上1一直打他是狼,他想回头都回不了,所以只能跟着9号玩家一条道走到黑。

    如果这局1是预言家的话,他认栽,要不然能怎么办呢?1打他是狼,他还去站边1?不好意思,骨头没那么贱。

    “昨天9号玩家说要去验11,在这种情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