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杀:请开始你的表演_第二百四十三章 好人要送狼赢了吗?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四十三章 好人要送狼赢了吗? (第1/6页)

    【4号玩家请发言】

    “5查杀,兄弟们,这回我可没报假信息,昨晚验的5号玩家,一手狼毛。”

    “第一晚我摸的是8号玩家,结果他跳证婚人想脏3、10的身份,我寻思着他想脏就脏吧,反正对于我来说,抗推谁都行。”

    “所以,我就顺势给3号玩家丢了个查杀,不管他是什么牌,他吃毒我都是乐得所见的,总归3肯定是好人走的。”

    “而且8号玩家自爆,还能削弱狼队的力量,好人和狼队都得走一个人,这对我们第三方来说,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这一回,顾风没有再遮遮掩掩的了,直接跟大家坦诚相见,在报了5号玩家是查杀之后,就承认了自己是证婚人。

    他没办法不承认啊,逻辑盘出来,他就是证婚人,跑都跑不了,这要是再抵死不认,就有点没意思了。

    当然了。

    顾风之所以敢认,还是因为今天的轮次不在他身上,出不到他,一定是出5号玩家。

    今天不把5抗推出局,好人和他们都得输。

    因为10号玩家就是场上最后一民。

    虽然不排除3、6当中有守卫女巫走的,但这种可能性很低很低。

    “这一圈发言听下来,只有2号玩家和9号玩家是人间清醒,其他人多少都有点迷糊。”

    “9号玩家能根据场上的情况察觉到不对劲,进而盘出8不是证婚人,只是个脏身份的狼人,我才是那个证婚人,讲道理,有点厉害。”

    “如果不是他的话,恐怕好人还都蒙在鼓里呢吧?其实你们一看3号玩家吃毒,10不自爆,就应该能意识到有问题了。”

    “5号玩家是狼,他装糊涂很正常,但7号玩家,你做好一个好人,竟然盘不到8不是证婚人,这思考量多多少少有点不太行啊。”

    “再说2号玩家,他比9更明白场上的局势,9只是盘出来我是证婚人,然后说最好出狼,实在不行就出我,这怎么能出我呢?”

    “即便我没有查杀,也一定要跟着我的票去投狼,今天不出掉一头狼,我们都要输了呀,全场这么多人,只有2聊到了这一点。”

    “11号玩家甚至还要出我,这不是搞笑吗?出我送狼赢吗?兄弟,你有点太着相了,以致于你的狼尾巴都露出来了。”

    “你想带节奏抗推一个人争轮次,完全可以去打1、12这两个位置,打我你就走远了,晚上我会去验你,估计又得是个查杀。”

    “今天就没啥好说的了,出5号玩家吧,5、8、11应该是三狼。”

    顾风把2号玩家和9号玩家夸了一遍,9是新郎,他能看清局势很正常,夸他只是想给他打个掩护。

    但是夸2号玩家,顾风可是真心的。

    2能在这个时候清楚的意识到不能出他,一定要相信他报的信息,一定要在外置位出对一头狼,这差距一下子就体现出来了。

    当然了。

    12号玩家也玩得不错,他点的狼坑是1、11,这一轮想出1号玩家,甚至威胁顾风必须要归票1,不然的话,他就把票挂在顾风身上。

    虽然他这样的发言有些不理智,无论如何今天都不能出顾风,但仔细想想也情有可原。

    在12的视角中,1号玩家的匪面太特么大了,他已经认定了1就是狼,但1是狼还不排除进了第三方,12怕顾风在末置位保1,所以才对话顾风要是不归1就出他。

    实际上,顾风不归1号玩家,12一点办法都没有,他对话好人没啥用,别人压根不会听他的。

    这就是虚张声势,这就是节奏。

    假设顾风没有验到查杀,气势上再一软,可能1号玩家就被抗推出局了。

    因为那个时候,好人都会盘1号玩家是进了第三方的狼人,顾风不出1就是保情侣。

    但现在顾风报5号玩家是查杀,好人就不会再想着去出1了。

    就像2号玩家说的,这一轮好人必须要选择无条件的相信顾风,他说谁是狼,谁就是狼。

    顾风或许不想帮好人做事,但他必须要为第三方着想,而帮第三方着想,就是要在今天出掉一头狼,恰好,这也是好人的目标。

    “最后对话一下守卫,晚上一定要去守10号玩家,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我就这么跟你说吧,10恐怕真是最后一个民。”

    “如果10倒牌了,那你们和我们都输了。”

    “所以,守住10号玩家,我去验11,找最后那头狼,把狼队都抗推出局之后,咱们再拉开架势一较高下。”

    此话一出,好人都挑了挑眉头。

    顾风说10号玩家可能真的是最后一民,那不就证明新郎是民吗?

    如果新郎不是民,即便2、6都是民走的,场上也还有两民才对,但顾风却说只有10一个民了,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