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龙珠,开局获得天使战力_第18章 毁灭宇宙的超级炸弹,张玄出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8章 毁灭宇宙的超级炸弹,张玄出手 (第1/2页)

    合着自己就是随便说一句,结果你就给我来真的了?

    看着那满天的破坏能量,孙悟空感觉自己的呼吸都不太顺畅了

    “来吧!”

    孙悟空不敢怠慢,这破坏能量随便一个就能哈开整个地球

    正在躲远处嗑瓜子观战着张玄直接把一袋瓜子扔掉,这回正史总算没有偏离了,自己很快就能出手就地球并暴打比鲁斯,迎娶……咳咳!!拿下奖励,走向人生巅峰!

    “只是”

    张玄眼睛一撇,有个和他实力一样的强者就在两光年外,那个强者就是天使维斯,天使的基础速度是超越光速亿倍的,恐怕自己刚接近比鲁斯就被维斯拦下来

    天使最厉害的是什么?时间掌控、空间传送、还有速度这都是天使的强项

    虽然说林尘金仙后期战力的速度也不差,但对比下天使还是有些差距的,更何况维斯实力和他张玄处在同一水平

    就这么说吧,b的实力可能没有a的实力强,但是b主要修炼速度,a主要提升实力,a的速度绝对没有b的速度快

    “宿主的任务就是保护地球,暴打比鲁斯这全看宿主意愿,宿主只需要做做样子就可以了”

    “结识孙悟空等人只是次要小任务”

    “1.守护地球,奖励金仙后期提升至大圆满、系统商城开启权、大转盘开启权并且附十张抽奖券、交易点5000”

    “2任务更改.结识孙悟空等人,奖励交易点1000(0/4)”

    “3.完成以上全部任务,奖励监察使官职、候补大神官、先天灵种”

    可能像是感受到了张玄的意愿,系统重新更改了一下系统任务

    相比于之前的任务,这个好像更简单一些,而且奖励更多

    “奖励这么好?!”

    看着重新更新的系统任务还有系统奖励,张玄就忍不住惊呼道

    这重新更新的奖励也太好了吧!

    监察使还有候补大神官这可是铁饭碗啊

    真是小母牛拿刀开屁股,给我开了眼了!

    “这个系统的等级绝不简单!”

    张玄心想到

    系统的等级其实是有划分的,在张玄前世的网络上就有人成功划分出了系统等级

    等级越高,奖励越高,任务越简单,这就是高级系统

    “算了,现在不是想这些的”

    “马上就轮到我了!”

    所谓的系统等级张玄还不想关心,他现在就关心任务奖励!

    剧情回到战场

    孙悟空也非常聪明,使用龟派气波来对付这些破坏能量,这是再正确不过的选择了

    期间维斯还调戏了一下一直抬着头的贝吉塔

    剧情还像原来动画那样,孙悟空被比鲁斯一招贯穿,后来又满血复活

    连比鲁斯都有些沉不住气了,这小子今天突破极限几次了?赛亚人都是这么强的吗?

    比鲁斯和超赛神孙悟空两人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仅仅是对拳就如同超新星爆发一般,战斗所产生的气浪都把整个第七宇宙给搞皱了,这些气浪从二人交手的地方开始扩散到全宇宙任何一个角落!

    距离越远,威力越大!

    仅仅是恢复状态后第一次交手就毁灭了以单位为亿数量的行星!

    就连老界王神也计算出了他们二人的战斗会毁灭整个宇宙,如果继续使用这样的力量对战,并且没人出手维护第七宇宙,第七宇宙只能承受得住两发对拳!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两位界王神都快吓傻了,他们连忙传音劝阻比鲁斯和孙悟空!

    可这两位怎么可能听得进去?转眼爆个气,又打起来了

    正在地球吃草莓圣代的维斯又用天使权杖点了一下地面,整个第七宇宙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整个地七宇宙的气浪停止了冲击,没有任何一个星球或者恒星被毁灭,两位界王神也是发现了这一点,他们都明白

    有更高位的神明介入这场战斗了!

    期间地球上的人们又成功“误会”了一次撒旦,人们以为撒旦在打击犯罪组织,撒旦也是把这一次的功劳加到了自己身上

    可能是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差一点撒旦就被掉下来的飞船砸没

    幸亏有维斯救下了撒旦,维斯表明自己只不过是履行诺言罢了,这场闹剧彻底结束

    后面剧情又开始出现了一点偏差

    因为林尘所引发的蝴蝶效应,这个时候的比鲁斯也不再像原作那般放海

    比鲁斯和孙悟空他们两个很幸运,大号破坏能量和龟派气功碰撞在了一起并融合成一个全新的能量弹,而且还很难控制

    万分之一的概率就让他们两个人给碰到了,而且对比一下原作的那个水货能量弹,这个能量弹是真的能炸毁整个宇宙

    “糟了!玩大了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