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了那个反派(快穿主攻)_第17章:养宠新风尚,吸血鬼了解一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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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养宠新风尚,吸血鬼了解一下 (第3/3页)

舔嘴角,荆刑很自然的就捕捉到了他的动作,然后一手按在他的后脑勺上,深深的落下一个吻。

    等他射出来,又得去洗个冷水澡。

    荆刑出门后,秦书懒洋洋的准备睡个回笼觉,结果‘黑心老板’发的老旧诺基亚收到一条短信:回来一趟,有任务。

    秦书哀嚎一声,将头死死的埋进被子里,不想不干不愿意。

    看着老旧但又坚强的能用的诺基亚,再看看荆刑专门给他配置的一系列电子设备,对比强烈。

    给‘黑心老板’打工是没有前途滴,还是当小白脸好啊。

    但又没办法脱离黑心老板,秦书难受,灰常难受。

    在床上赖了一个多小时,实在是赖不下去了,再赖下去,阳光可不是一件防晒衣能抵挡的了。

    秦书准备好了全套装备,养蜂人同款防晒衣,防晒帽,墨镜,还涂了防晒霜,顶着一把太阳伞。在上午十点太阳还不算太猛烈的情况下,他这一套装备称得上是丧心病狂。

    在现代社会,古老的吸血鬼还保留着旧时期存在的传送阵,而且一点都不与时俱进的是,接任务必须通过传送阵回到城堡,工资也不是电子支付,而是一叠人民币。

    你说它古老吧,它还有点新,你说它新吧,它偏偏又老旧的气人。

    秦书早就对此无力吐槽了。

    通过传送阵回到血色城堡,城堡上方的阴云似乎散了一些,华美大厅里沉重的窗帷拉开了一道缝隙,透进一点光来。

    伯爵站在窗边,似乎正透过窗帘缝隙看着什么。

    “大人,我回来了。”秦书弯腰低头行了一个礼,语气恭敬。

    伯爵淡漠的眼睛并没有落在秦书身上,依旧看着窗外,“下去吧,去接任务,别让我失望。”

    原来你对我还有过希望啊,秦书心里默默的吐槽着。

    如果他将注意力分散一些在秦书身上,他就会发现,站的离他很远的秦书身上有些不对劲儿,他身上有属于血猎的味道,他的身体里沾有死敌希尔曼的血液。

    但伯爵现在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窗外花园里的少女身上。

    秦书毫无压力的退下的,在接任务的高塔和好友老王进行友好的会晤,“老王,好久不见。”

    “找到饭票了?”老王是个看起来很沧桑的吸血鬼,他曾经有一个心爱的人类,但那个人类是他邻居的妻子。

    邻居意外死亡后,他陪着邻居的妻子度过了几十年,直至对方死亡。他是一位男爵,是有初拥的能力的,但那个人类拒绝了。

    说不清那个人类是否爱他,也猜不透那个人类在想什么。但老王就此沉寂。

    “嗯,以后把我的血包换成钱吧。”秦书还是有些规划的,这些钱钱要用来给荆刑买礼物,生活总要有些特别的惊喜和仪式感的。

    老王什么都没问,或许也觉得这不值得问,“好。”

    两只吸血鬼站在高塔的窗边看花园里摘花的女孩,“你的任务是她,伯爵让你去调查她的所有信息。”

    “她是伯爵的血奴?”人类女孩和吸血鬼伯爵,秦书已经脑补完成了一出爱情故事,至于是小甜饼还是虐恋情深,这还不好说。

    老王笑着点点头,“她好像是伯爵的命定之人。”

    “哇哦~”秦书感叹着,“感觉有瓜吃了。”

    “你小心点,你所在的城市是血猎的大本营,她好像和血猎也有所牵连。”老王难得有一丝同族之情,嘱咐了一句。

    “放心吧,我会小心的。”

    “你这样的吸血鬼,要是遇到血猎,几乎是没有活着的可能的。和你同一批的吸血鬼,现在还剩下三个了,当时可是有上百个的……”老王感叹着,哪怕吸血鬼对彼此并没有感情,但是还是忍不住唏嘘,普通吸血鬼折损率太高了,明明不老不死,活到百年的却少的可怜。

    不知道这个家伙能否活过百年,得到伯爵加恩,晋升男爵。

    秦书可不知道老王的想法,盯着楼下的姑娘看个不停,对方穿着白裙子,笑容干净,像极了偶像剧里的傻白甜圣母女主。

    有点好奇,她和‘黑心老板’发生的故事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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