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攻]听说大师兄别有风情_第三十章 献祭菩天(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章 献祭菩天(上) (第1/4页)

    白袖拂动,夜风穿室而过,灭了满殿烛火。

    纤纤玉手捏指朝天,一道金光向殿中顶部飞射而去。

    随着机关响动,晶莹剔透的蓝光照射下来,在空中勾勒出浩瀚的星辰图。

    “自先辈来到此方小世界,已经过了数万万年了。即便我们成功平定了战乱,得到了久居此地的资格,但我们终究是外来者。”澍香仙子看着眼前的绝美星辰,目光温柔。

    季疏台看着眼前的景象,听着那番话,只觉得头疼欲裂,似乎有声音在他的耳旁诉说过这段秘史。在记忆回笼的瞬间,季疏台再次魂魄离体了。

    “王在雪谷无数次向我们显示过我们的家园。就在这一片星辰里。”澍香仙子的手向前伸出,指尖点在一个明亮光星上。

    空中的星辰转瞬消散,凝结成三道平行的光界,在空中划分出四大空间。

    “最上层便是神域,其下是同尘界,而下是九幽,最下是魔海。”澍香仙子摸向正中的光柱,那光柱将四大空间串在了一起,“这便是菩天阴阳之气孕育的地方,菩天柱。”

    冰蓝的光影映照入漆黑的瞳孔里,震人心魂。黑衣少年忙垂眸敛去流露而出的惊色。

    一旁的季疏台则若有所思。

    他走进了那冰蓝的光影中,一座座蓝光山影掠过他的眼。那冰蓝的光和此时的季疏台一样是半透明的,二者几乎融为一体。季疏台索性舍去人形,整个魂魄化作一团雾,融入了淡蓝的光影,俯视这片空中世界。

    四条大河从神域的中央浮山上倾泻而下,落入同尘界,化作云。同尘界有一片居于中央的海。海底呈锥形,海水自锥底流出,成涓涓细流,如瀑布般落入九幽中央的巨大石雕上,那巨大石雕喷出九道泉水,泉水蜿蜒流出,在边界处化为气。气一点点向魔海渗去,无数气汇聚成黑雾,团团黑雾此起彼伏,犹如海浪,是为魔海。魔海中央,有一把巨大的剑,倒悬于空,吸纳魔气。剑的中央刻着九曲剑槽,吸纳入的魔气顺着剑槽一点点向上,最终凝聚于剑尖,消失不见。

    但那些气并非真的消失了,而是进入了菩天柱。菩天柱上顶神域的中央浮山,穿过同尘界的中央海和九幽的石雕,下抵魔海巨剑,贯通四界。从神域浮山的河到魔海的气,竟是完成了一个巨大的循环。

    “这座神域浮山居于菩天柱顶。“擎苍浮众生”说的就是这座擎苍峰。神兽一族世代居于此。”澍香仙子的手指抚摸过险峻的山峰,落在同尘界中央海的上空。“这片海,同尘界的凡人称其为往生海,妖族称其为炼狱海,魔族称其为气湖,仙族称其为神魔眼,神族则称其为菩天源。”

    “而这片海上,便是仙族居住的九重天。我们双生族人便住在九重天的汇灵岛上。”

    “可是因为神魔大战,一切都毁了。”澍香仙子的手张开,掌心凝聚起一团金光扫向冰蓝的幻景。顿时山崩地裂,四界融合,海水漫天。

    菩天柱塌了。

    “神兽族和双生族人成了仙神的弃子。我们颠沛流离,好不容易才撕开世界之间的缝隙,来到此地,却发现离开了菩天大世界的阴阳之气,我们根本活不下去。”

    澍香仙子看向黑衣少年:“我们只能靠仅存体内的阴阳之气苟延残喘,可此间世人拿我们当炉鼎,夺我们生机!我们难道还要忍气吞声吗?”

    季疏台不由惊讶。澍香仙子是如何得知这些?难道雪谷中有同样的入魔者被神兽送回重新来过?他又是如何蒙骗这个世界的天道,将这些秘辛都告诉了雪谷众人?!

    白衣女子身旁的黑衣少年已经震惊当场,不敢相信:“我凭什么信你?”

    “看看你的雪谷令。你一定以为这图案没什么,其实它是双生族人的文字,更准确来说,是菩天大世界通用的菩天字,是神族梧昼上神亲传众生的。雪谷有一块龟碑文,那龟壳是在时空跳跃中逝去的玄武神兽之遗骸,上面用菩天字记载了这一秘辛。”澍香仙子看向一旁的黑衣少年:“我毕竟是你姐姐,我们同为双生族人,我又怎会害你。”

    季疏台明悟。菩天字非此界所创,玄武龟非此界所生,二者皆与命棠小世界无牵连,故而写下来,天道也无从感应,自然能顺利流传。

    黑衣少年微微侧首:“所以,你们布下阵法,是想献祭什么,从而获得阴阳之气?”

    澍香仙子巧笑嫣然:“果然聪颖。不过还不够大胆。”

    黑衣少年面色冷酷,眸中却闪过一丝疑惑。

    “我们自然是要重建家园啊。”

    季疏台心道不好,想重新入体,却被黑衣少年弹了回来。原是此界的“季疏台”已经处于极端警备的状态,难以魂魄附体了。

    季疏台心下有些奇怪。按理说,只要自己的意识符合造境者的设定,便可以成功入体,怎么秘境里的人物还能因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