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强短篇腿肉_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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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第1/2页)

    标题说的是攻,不太新鲜的梗

    执着舔狗攻x贫穷贵公子受

    所有人都说文镜是程黎的舔狗,哪怕得不到回应也要固执地追在他身后,这一舔就是很多年。

    高中的时候,程黎是所有女生的梦中情人,他长得高大俊朗,成绩优秀,打起篮球来更是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他总是很沉默,对殷勤给他送水的女生也只是点点头,说一句“谢谢”就走,这种冷漠不但没有减少他的吸引力,反而增加了一种酷哥的气场,因此又是引来一片尖叫。

    文镜在学校里并不是引人注目的学生,他头发长长的,一副没修剪好的样子,黑框眼镜挡住了他三分之一的脸,只有白皙透亮的皮肤给他的长相加一点分。他也没什么朋友,总是一个人走在路上。文镜喜欢上程黎的契机就是偶然间放学路过篮球场——正在比赛,比分就差一分,程黎一个三分球瞬间逆转局面,他的队友都激动地去拥抱他,拉拉队和观众席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只有文镜被程黎淡淡的笑意勾魂夺魄——他冷淡的脸瞬间熠熠生辉,身上的汗水给他的肌肉增添了闪耀的光泽,宛如天神下凡——文镜一直对这个场景念念不忘,一颗少男心狠狠地沦陷了。

    从此篮球场上送水的人多了一个高挑的男生,比起引起女孩子的误会,程黎还是更愿意喝文镜给的水,他刚开始有些奇怪,心想这人怎么光送水不打球,便邀请他一起打球。文镜说他只是想认识一下他,交个朋友。这不奇怪,程黎认识很多打过一次球就能约出来吃宵夜的人,想着也喝了不少人家的水,便主动提出加个微信,文镜顿时脸都红透了,程黎心里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来了。

    两人认识后,文镜逢年过节都给程黎送很贵重的礼物,程黎18岁生日的时候收到了一双他一直很喜欢的限量版球鞋,那双鞋早就已经断货很久了,在网上炒到了五位数的天价。程黎很惊讶于他的财力,文镜只说这些不算什么,程黎觉得喜欢就好。

    程黎经常踩着迟到边缘的线到教室,由于他的确是个优等生,老师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文镜注意到这一点之后第一想法就是他肯定没吃早餐,因此又天天买好牛奶面包送到程黎的课桌上。他们不是同班同学,就连程黎的同学都感慨文镜能每天顶着一个班不认识的同学的目光,若无其事地放下早餐实在是勇气可嘉。

    程黎从小沐浴在家庭的宠爱、师长的赞美、朋友的追捧中,对于别人对他的好,他早已经习以为常,可以淡然接受,文镜的小心思他不问理由照单全收。文镜此时也很纯情,路上碰到能得到对方打个招呼,点点头,他也就觉得自己收到回报了。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程黎高三那年,他家的公司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破产,还欠下了大笔的外债,天之骄子瞬间从云端坠落。看着一夜间愁白了头的父母,程黎决定不上大学了,高考完就出去工作补贴家里。文镜知道这件事情后,绞尽脑汁地想帮自己的心上人,最后他想出来让程黎帮他补课,自己给他丰厚的报酬,他成绩还算不错,但没有程黎那么拔尖,因此这个理由倒也合适。文镜又通过校方向程黎表示,有好心人愿意资助他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程黎的父母精心培育孩子这么多年,也不希望他浪费自己的聪明才智就此辍学。

    在多方安排下,程黎不但答应了帮文镜补课,还住进了他租的房子里,方便两人补习和上学。

    男神帮自己补习,文镜一开始激动得恍恍惚惚的,只顾着看程黎高挺的鼻梁和有些干燥的嘴唇,想着用什么帮他润湿一下,他红着脸想入非非半天,就连程黎叫他他也没从自己的想象中脱离。直到程黎眉头一皱,他才赶紧把注意力投入到试题中,生怕对方觉得自己不学无术朽木不可雕最后放弃自己。就这样一天天下来,文镜的成绩居然提升了不少,虽然比起真的想学习,他的主要动力还是让喜欢的人对他刮目相看以及和他上同样的学校。

    也许是这种执着的精神打动了上天,文镜居然真的超常发挥,录取到了程黎考的学校。此时,他已经慢慢入侵了程黎日常生活中的每个角落,一开始是各种借口给程黎买东西,今天是衣服明天是鞋子后天是背包,文镜渐渐包办了程黎所有的穿着打扮,吃饭也是自己下厨,程黎找了份暑假工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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