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边控or足交 (第3/3页)
傅典没抬头,继续擦着指尖,“习惯了。” 邓一黎站在床边,低头看着他,“我竟一时分不清你是洁癖,还是恋手癖。” “因为脏。”傅典轻轻说。 “什么?” 傅典抬头看着邓一黎,重新一字一句道,“因为脏。” 邓一黎一下子就想到了今晚傅典和他说过的事,他听着傅典继续喃喃道,“沾过泥,沾过血,所以要擦干净。” 邓一黎把傅典手里的湿巾抽走,抛进了垃圾桶,然后将人按在床上,裹进被子里,关灯后严肃道,“闭眼睡觉。” 傅典挣扎,“你干吗,我还没擦完呢?” “很干净了,”邓一黎抓起他的手置在空中,借助朦胧的月光,傅典五指修长,骨节大小均匀,“也很好看。” 是赞赏的语气。 闻言,傅典慌忙地撤回手,被邓一黎触过手部皮肤感觉热热的。傅典承认,他之前确实很讨厌和不解邓一黎对自己的羞辱,但他也得承认,邓一黎这个人是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 除了抛不开的身材脸蛋和财富,邓一黎在外人面前待人接物的绅士风度,处理工作时的雷厉风行,以及小小年纪却有着的不凡阅历和文化修养,都是十分迷人的。 傅典侧过身子,背对着邓一黎,企图拉开和他的距离,忽视掉身后的热源。 “你今晚准备打地铺是吗?” 背后邓一黎的声音凉凉响起,不知不觉间,傅典已经快要挪到了床边。邓一黎凑过身子,一把将傅典捞回了床中心,大腿一跨,手臂一横,再次严肃命令道,“闭眼,睡觉。” 邓一黎身高接近一米九,比傅典还高小半头,体重将近八十公斤,这下半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了傅典身上,让他一时有点喘不过气。 这是俩人第一次在一张床上共眠,第一次心平气和地躺在一张床上共眠。 邓一黎很快睡熟,偶尔还会梦呓,含糊不清地喊着“妈妈”,听地傅典心里有些难受。腰间忽然感知到一个冰凉的物体触碰,傅典条件反射地向下摸去,手及之处,是邓一黎手腕上的铂金手表。 早在换睡衣时,傅典就瞥到了他衣帽间表柜里一排又一排的手表,个个名贵,价值不菲。这样的贵重物品本该好好保护起来,但邓一黎却只是随意地放在了透明易碎的玻璃柜里,没有任何防盗保护。傅典一时有些摸不清头脑,不知他到底是爱表还是不爱表。 毕竟价值千万,傅典担心睡觉翻身会把他的表压坏,于是自作主张地帮他把手表摘了下来。 失去了表带的遮盖,密密麻麻的疤痕在清冷的月光下显得狰狞可怖。傅典看着眼前的一幕,呼吸瞬间滞住。 他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邓一黎那么喜欢戴表却又根本不爱惜表,原来这是为了隐藏他手腕上的伤疤。 傅典扭头看了一眼身旁的人,邓一黎呼吸绵长,睡地很沉。傅典轻手轻脚地又重新给他戴上手表,装作一切都没有发生的样子,然后闭上眼睛,逼自己睡觉。 很显然,这是割腕自杀的痕迹。 “你怎么知道我想象不到呢?”邓一黎今晚的话一直绕在傅典耳边。 原来刀片一下下划开皮肉,不断失血的感觉,邓一黎也和自己一样体会过。可他为什么要自杀呢?傅典想不明白。想着想着,傅典也渐渐沉睡过去。 成为傅典前,他三饥两饱,苟且偷生,没有舒心过过一天;成为傅典后,看似拥有了名与利,鲜花与掌声,但无时无刻不提心吊胆,生怕被人撕开假面,失去拥有的一切。 或许是头一次有人相伴在身边,总之,这一夜,傅典睡地很好,有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与安心。 第二天一早,傅典精神抖擞地醒了过来,但比他先醒的,是自己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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