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妻_第二十二章:爱无对错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二章:爱无对错 (第2/3页)

系了,就这样,下半辈子我们就别再见了,明天我会从这里搬走。”

    说着说着,李艺声音有些发抖,“你可能不知道,我早就房子看好了,一直没搬走是因为房子没装修好,前段时间刚刚完工。我打算定居在南江,你去了国外要有时间的话就回来看看我,不过等你回来差不多就有孙子可以抱了,哈哈。”

    杨之看着李艺说完要走,快步慌张的上前想拉住他,因为太着急而差点摔倒,他一把捏住李艺的手腕,语气中带着几分急切,“李艺,李艺你不能这样,我说了,男人,男人还是要以事业为重,结婚的事情……”

    李艺垂头看着杨之,抬起手取下他脸上的眼镜,两人目光对视间,杨之瞬间沉默了下去,李艺缓慢的弯下腰,低头,一深情且温柔的吻落在他的唇齿间,李艺说:“杨之,再见。”

    不能放他走。

    杨之的心思在嘶吼喧嚣着,如海浪那般汹涌的袭来,那种空荡荡的失落感,如流沙在手中抓不住的慌张感让他惊恐,让他不安。

    唇间留有的余温是那么的炽热,杨之抬起手触了触唇,他仰起头看着李艺上楼的背影,声音颤抖且大声的喊着说:“回来,我要你回来。”

    李艺脚步停顿。

    杨之低着头,用手腕心擦拭着泪,他哽咽哭喊着,“我一直想让你走正确的走,我一直以为我是坚强的,我一直觉得我可以视而不见的……”

    李艺的心酥麻而甜,他笑着转过头看向杨之,他平日里那么一丝不苟的样子全无,此刻的他放下所有的戒备,哭泣的像个孩子,就好像那年在墙角边,在夏婉月的面前……他无措,他不安,他渴求。

    “我不想做你父亲,我不想被世俗捆绑,李艺,我求你,别结婚。以后就我们相依为命,我爱你。”在感情面前讲什么自我,讲什么卑微求全,从来都是单方面的释从或者倔强罢了。

    相互奔赴的两颗心早该在一起,却硬生生的拉扯这么多年来寻求一个对与错,可是在感情面前谈什么对错?

    爱了就是爱了。

    李艺跨着长腿快步走到杨之的身前,抬起他的下颚,吻去他的泪,吻住他的唇,将这些年来隐藏于心的感情迸发而出。

    “我们搬走,不用告诉任何人,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生活。”李艺知道他的言论自私未曾对他人负责,他不是不讲道理,但是对于自身的欲望谁都不会把无辜的一面给别人。

    就好像段凯睿这些年来的付出和伴随,难道不无辜吗?

    就好像那年东宣阳,不无辜吗?

    他们都是李艺和杨之寻求相爱是否正确的这条道路结果的牺牲者,感情从来不是讲究随遇而安的,宁愿错过也不要将就。

    他杨之不是好人,那李艺更不是。

    可是,如今万难修得正果的他们谁还能再次分开?段凯睿不行,东宣阳也不行,毕竟他们是相爱的,这两颗心从来没有舍弃过对方,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打压着,痛苦着,在一个个失眠的夜里煎熬着。

    -

    微闭双眼将那粗壮肉棍的龟头整个含入口中,然后寸缕的从肉棍的根部往上含入,粉嫩色情的舌头在肉棍上留下成片的口水,口水在大量的分泌,没一会就将整根肉棍甜的水淋淋,湿乎乎的,杨之一边饥渴的舔弄,一边发出淫秽的口水声,轻声呻吟喊着,“呜呜……恩颚呜……小艺……呜恩……”

    他怎么能说,他再之后很难高潮,一直都靠着意淫李艺的同时玩弄自己的后穴才能艰难的达到高潮,湿乎乎的粉嫩嫩肉洞暴露在空气中兴奋的张合着,有了情感的加持,杨之意外放的很快……

    一入夜,他就会想到李艺肏干那些女人的景象,肉穴一阵瘙痒,动情的淫水在收缩间留下,当那熟悉且又有些许陌生的手指刺入肉穴时,杨之仰起头呼喊,李艺用手掌摩擦后穴,三指合并抽插着肉穴,让杨之的精神亢奋到了极点。

    “啊啊啊,哈啊,恩啊啊……呜恩……小艺,好棒,手指好棒。”三根手指在柔软的骚穴里大力的翻搅着,李艺挺腰让杨之含住了他的肉棍,肉棍一口气含入根部再抽出,含入再抽出间淫乱的口水在上面拖出一条光泽水痕。

    杨之伸出舌头充分的去感受着肉棍上的线条和脉络,盘虬的静脉有力的跳动着,雄伟而霸气,而李艺的手指刺激刮蹭到杨之的敏感点,杨之大叫:“啊啊啊,……恩啊啊,手指插到了……”李艺笑了,似乎是故意的,他快速的抽出手将杨之那紧致的肉臀用力掰开,手指扣在粉嫩肉穴两侧让穴内的肠肉难以摩擦产生快感。

    杨之难耐的扭动着身体,嘴里含着李艺那根粗壮的肉棍,声音低迷嘶哑想呻吟却发不出声音来,骚穴拼命的想合并互相摩擦得到安慰,淫乱的骚穴在不断的收缩,而这时李艺倒退了一步,坚硬的肉棍从杨之的口中抽出,杨之一脸淫荡,笑着对杨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